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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首次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9日|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导读】近期,云南省审计厅在对该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过程中,首次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审计范围,为云南省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填补了一项空白。

  审前调查发现,经云南省政府批准,自2014年开始,该省财政厅将在省属国有企业中全面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将省政府直接出资或省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兴办的国有企业(不含地方金融企业)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

  针对这一实际情况,云南省审计厅确定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作为对省国资委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从三个方面明确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方向和目的:

  一是继续推动政府财政全口径预决算管理审查和监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将对财政收支进行更为精细化、更为全面的管理和监督,将财政支出分配权置于财经法规制度的“笼子”里。

  二是围绕国有资产的质量和效益这条主线,重点对国有资产的安全、保值、增值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可行性和日常监管的有效性,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未纳入预算的支出的合法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三是摸清省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总体状况、规模体量、产权关系和盈亏情况,全面了解和反映国有资产的运营和监管机制、国有资本收益的征收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缺陷、漏洞和主要问题,力求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解剖、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为省国资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和监管机制提出有价值的参考意见,为省政府推进体制改革,加快全省国有资本结构和产业布局调整提供可靠的一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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