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措抓好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内部审计
今年4月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制度的意见》要求,组织内审人员对市局及下属单位共10家单位2012年以来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开支情况进行了内部审计。在审计中重点抓住四个环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为组长,抽调系统内审人员组成审计组,全面负责系统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加强与市审计局联系,掌握本次内审工作重点环节和审计要领,对审计组成员进行了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为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抓好自查自纠。市局专门召开由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参加的“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自查工作布置会”,及时发放审计自查表,督促各单位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所有纳入预算管理审计对象的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要求在自查中保留相关凭证复印件,以备审计抽查。
三是严格审计抽查。根据一级预算单位30%抽查覆盖面的要求,采用账面实地检查的方式对定海、普陀分局以及市食药所2013年度中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总体情况、“三公经费”支出、会议、培训费支出、专项经费使用、办公楼购建、装修等基建支出、规范津补贴、铺张浪费等七个方面情况进行审计。
四是加强规范整改。在内部审计后及时形成了《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情况汇总报告》,认真疏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针对个别单位会议、培训费支出无参会人员报到花名册、通知未存入文书档案等问题要求被审单位在第一时间及时整改规范。(舟山市市场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