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6月1日实施
【导读】。《条例》规定,审计机关将依法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应当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29日下午,《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在成都举行。2014年3月,《四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并表决通过,将于2014年6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审计机关将依法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应当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条例》明确了政府投资审计的范围和概念。《条例》第二条明确了适用范围,规定凡是我省各级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不论其投资区域在省内或省外,都可以对其进行审计监督,充分体现了“财政资金流向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踪到哪里”的原则。
《条例》还明确了政府投资审计的报告制度,规定政府应当每年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情况的制度,保证了人大对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监督。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渝在讲话中指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有许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工程,影响重大,社会关注。目前在这一领域,仍然存在许多违法违规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共财政支出不断增长,迫切需要加大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力度。《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确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促进建设项目加强管理,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都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四川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法治保障。我们要站在贯彻中央、省委精神和依法治省的高度,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努力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彭渝强调,贯彻执行条例是我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责任。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配合,通过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途径,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向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条例》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舆论氛围和法治环境。审计机关更要以《条例》的施行为契机,扎实开展学习培训,深入领会《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强化审计人员的执法责任意识,全面提升审计监督的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审计机关作为国家利益捍卫者、经济发展“安全员”、公共资金守护者的作用,为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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