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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集约用地纳入领导干部经责审计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 字体:    |    默认    |   

  日前,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将节约集约用地、耕地保护、依法用地纳入对县(市)、区政府及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年度目标考核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存在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不力和工作不到位、违反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将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进行责任追究。 

  《意见》规定,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标准,工业项目未实行用地规模预核定的,一律不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不安排供地。安庆市城区及各县(市)工业项目用地规模预核定采取“1+9”模式,即以市(县)政务服务中心为平台,市(县)国土资源局和市(县)发改、规划、经信、环保、国税、地税、工商、供电、供水为固定并联审批单位,同时根据需要安排其他部门或单位参与并联审批。

  《意见》明确,所有工业项目的行政办公、研发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其中行政办公、研发用地比例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2%。行政办公、研发及生活服务配套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

  同时,《意见》强化土地批(供)后监管,规定前3年累计供地率低于70%的,暂停受理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并相应核减其下一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编后: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了科学持续发展必须用好用足每一寸土地。怎样用好用足?关键是建立起科学完善的监督机制。安庆市把节约集约用地、耕地保护、依法用地这三项指标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对领导干部在土地管理方面的履责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从而有效遏制因单纯追求GDP而违法违规用地和大手大脚用地。此举让人眼前一亮。(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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