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财汇局与会计公会隔空激辩上市审计监管
【导读】 据香港明报财经报道,政府就“优化上市实体核数师监管制度”的咨询今日完结,政府建议由财务汇报局从会计师公会手中,收回对上市公司核数师的处分权。
据香港明报财经报道,政府就“优化上市实体核数师监管制度”的咨询今日完结,政府建议由财务汇报局从会计师公会手中,收回对上市公司核数师的处分权。会计师公会则未放弃抗争,扬言下放权力没问题,但由同一个机构负责“拉人”及定罪,对业界并不公平。不过市场对财汇局集大权于一身表示欢迎,会计界“自己人查自己人”的年代或将告终。
进入咨询期最后阶段,会计师公会及政府官员日前已就事件隔空辩论。财汇局则在昨日就咨询提交意见书,大致支持咨询文件的内容。财汇局主席潘祖明指,留意到会计界对当局的执法客观性存有疑虑,不过英美等国的做法亦是查核、调查及处分三权集一身,财汇局本身就独立于政府及业界,且被双层上诉机制及程序覆查委员会制衡,认为日后没有不公平问题。
至于经费来源方面,财汇局持中立态度,只要求政府平衡经费要独立于审计业,稳妥可靠及足够运作,潘祖明补充指,去年财汇局经费约2000万元,扩大职能后将增加人手,经费一定较现时多。
会计师公会行政总裁丁伟铨:咨询没交代运作程序
会计师公会行政总裁丁伟铨表示,公会并非反对交出权力,亦非全面否定由财汇局掌握所有权力,只想确保调查及处分两项权力有足够的制衡,但即使财汇局及港府多番表明调查及处分部门会分开,运作绝对公正,但咨询文件根本没有交代详细运作程序。
财汇局:设独立监管机构追国际标准
财汇局的说法则是,这次咨询文件重点是先谈妥原则问题,即设立独立于业界的监管机构,追上国际标准。原则问题有共识后,实际细节可容后再讨论,例如罚款是否过高及罚款的准则如何厘定。
对于会计师公会认为最高1000万元的罚款太重,潘祖明指出,以英国无上限罚款为例,1000万元在国际间不算高重。但他认为可改为“1000万元或审计费用的倍数”。丁伟铨则反驳指,这根本是“魔鬼在细节”,罚款不应以审计费作为准则,因为这无法反映投资者的损失,他认为罚款应考虑事件对投资者多大伤害及失当行为有多严重。
独立股评人David Webb:设上诉机制解分权问题
市场人士则普遍表示赞成,独立股评人David Webb指出,自我监管的机制并不有效,因为公会倾向保护会员的利益,会计师公会及医管局便是很好的例子。他认为只要设立有效的上诉机制,财汇局掌握调查及处分权没有问题。以证监会为例,该会当握两项大权,但同时设有上诉审裁处。
保障投资者协会主席吕志华亦指出,财汇局成立多年来,实际成绩该 内 容 由 中审网校 所 属 w w w. au ditcn.com不多,让它集中权力才有性,不至沦为无牙老虎。
改革酝酿多年咨询结束前各方争论
改革会计师监管制度在多年前已酝酿,以紧贴国际潮流,告别“自己人查自己人”的年代。财汇局因此在2006年成立,负责调查上市公司核数师的不当行为,但只有调查权而没有处分及检控权力,因此政府建议将会计师公会权力转至财汇局手上,引发今次咨询及两方的争论。
胡定旭案“祭旗”意味重
今年6月政府就此事展开咨询,会计师公会却忽然在7月,就一直悬而未决的胡定旭案作出裁决,有分析指或有“祭旗”意味,向公众显示公会不会偏袒“自己人”。前安永会计师事务高级合伙人胡定旭在今年7月被公会裁定专业行为不当,需除牌两年,但之前经历长达10年的审讯。
独立股评人David Webb便以胡定旭案为例,指审讯荒谬地长达10年,反映公会自己人查自己人的制度有缺憾。
不过,会计师公会行政总裁丁伟铨表示,该案审讯过程漫长非公会能够控制,亦正正反映公会将调查及处分权力分开,把处分权交由一个5人组成的独立纪律委员会处理,公会只是扮演“主控官”角色,该委员会才是“法官”。丁伟铨表示,公会一直想尽早完成所有程序,但胡定旭及其余两名答辩人在09年一直透过法律程序,令聆讯在2013年才正式开展,因此今年7月才有裁决。(来源:凤凰财经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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