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务实依法监督 推进内审转型与发展
公安审计30周年,是全国公安审计民警无比激动和自豪的30年,是公安审计发展的里程碑。30年前,公安审计伴随着国家审计机关的设立应运而生。30年间,在内部审计协会的指导下发展,在加强公安大监督格局建设中提高,经历了起步、发展、提高的30年光辉历程。30年来,日照公安审计紧随全国公安审计发展的步伐,不断强化服务保障意识,充分发挥“监督、评价、鉴证”职能,大力推进内部审计转型与发展,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积极发挥“免疫系统”作用,内部审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近年来,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日照市公安局审计处围绕市局“八项重点突破”“八个能力提升”“八大体系建设”,以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公安业务为重点,积极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在促进公正文明执法、服务公安保障机制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各级领导和业务部门的好评,先后被市审计局、省公安厅审计处、省内审协会评为“全市内审先进单位”“全省公安系统内审先进单位”和“全省内审先进单位”。
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公安内部审计工作有序开展
日照市公安局不断健全内部审计机构,从1985年开始内部审计工作,到2014年2月正式挂牌成立审计处,为市公安局直属处室。多年来,市公安局党委始终把审计工作作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大事,摆到重要位置。
近年来,市局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议定,将审计部门对各单位的审计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进一步提高了各单位对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
健全制度,规范操作,有效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市公安局先后制定了相关制度,完善了审计工作所要求的各种法律文书,进一步规范了审计工作程序,提高了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审计实施前,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作出承诺,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同时抓好立项、方案制定、审计实施、报告、跟踪落实五个环节。做到立项有委托、方案有的放矢,审计证据确凿充分。征求意见后,按时提交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单位在审计结束后30日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审计部门,审计部门视情开展后续审计,确保审计意见落到实处。
为提高审计队伍的整体素质,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开展调研活动,创新审计方法,内审人员的综合能力和文字水平得到了实际锻炼。历年来共上报省厅24篇论文,其中有1篇被评为全省一等奖、7篇被评为全省二等奖、4篇被评为全省三等奖。
突出重点,创新方法,充分发挥公安审计部门职能作用
多年来,日照公安审计部门始终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努力使公安审计工作成为党委可以信赖的参谋助手,以有为争取有位,以有位保障有为。
为了加强公安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审计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实行建设项目必审制度。近年来,完成建设项目审计97个,审计金额9000余万元,审减2100余万元,同时对146项政府招标项目进行审计监督,总金额8300余万元,审减1260余万元,防止了高估冒算,降低了建设成本,得到了市局党委的充分认可。
在对负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实行“有离必审”的同时,将监督关口前移,定期组织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并将全市公安机关及其所属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全部纳入审计视线。近年来,先后对170余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提出130多条审计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督促纠正和执行。
紧紧围绕公安执法活动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把涉及钱物的执法环节作为审计监督重点,取得明显成效。共查阅台账、账本、凭证、案卷1200本,审计总金额1.6亿元,查纠违规金额87万元。
加强整改,促进规范,树立审计威信
在审计工作中,注意发现被审计单位的薄弱环节和容易出现问题的部位。为了把整改落到实处,开展了多次后续审计,对敷衍了事、屡查屡犯、不负责任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在审计工作中始终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审计发现问题不搞清楚不放过,对发现的问题不彻底整改不放过,对违纪违规的严重问题不能引起高度重视不放过。在督促整改方面,注意发现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总结和研究,并适时拿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0年来,日照市公安审计人通过扎实地工作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不但得到了被审计单位的好评,还换来了对审计工作的理解、支持。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已认识到,内部审计是发现问题、纠正问题、防止问题的侦察兵,是保护干警的有力防线。
(作者单位系日照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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