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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审计局细化“三个责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 字体:    |    默认    |   

    洪湖市审计局党组致力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细致化、明确化、制度化,以求让班子的“领头羊”的带动作用,打造一支思想作风、业务技能过硬的审计干部队伍,取得了成效。近几年来,该局连续被评为洪湖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和省级文明单位。

    该局党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细化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明确规定了每名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责任;每季度初召开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的执行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挥内部相互监督的作用;重大审计项目、重要审计处理事项、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开支使用等,都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级抓一级”的要求,该局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重点考核党组领导班子各个成员履行职责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学习及教育情况、执行廉政制度的情况、廉洁自律情况、转变工作作风情况以及依法行政情况等。

     该局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采取局内整改和报请上级党组织查处的方式。凡有违反《洪湖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党风廉政责任书》中任意一项规定的,报请上级党组织予以责任追究。对于情节较轻的,采取局内整改的方式进行。(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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