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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刘尚希详解预算法对中国经济增长的意义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3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导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刘尚希指出“新预算法的实施势必会对政府行为产生影响,从而影响经济的增长。”

  8月底,历时十年修订的新预算法终于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近日,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CMRC“中国经济观察”第39次季度报告会上他就新预算法对中国经济增长的意义做了主题发言。

  规范政府收支

  刘尚希认为,目前由于受到举债能力和赤字水平的限制,各国在利用传统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刺激经济时普遍感到信心不足。以欧美为例,他们财政的刺激不但收效甚微,而且还大幅增加了赤字。

  “上述结果进一步促进了我们对政府在长期经济增长中作用的再认识。随着政府在全球经济增长中的作用的扩大,我国和全球经济发展越来越呈现出‘混合经济’的特征。”刘尚希说。

  同混合所有制不同,混合经济区别于将政府和市场对立起来的看法,认为政府和市场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的作用是密不可分,政府和市场这两只“手”相互作用,共同决定了长期经济增长的趋势。

  刘尚希说,要让政府与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一样,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而不是成为某些批评中所说“闲不住的手”和越界的手,就必须从制度层面上对政府行为加以规范。而新的预算法正是对政府税收和支出行为所进行的规范。

  刘尚希认为,在原来年度平衡的财政预算制度下,存在着由于过度追求年度预算平衡导致经济周期的风险:在经济偏冷、财政收入大幅削减的情况下,为了保持预算平衡我们甚至有可能大幅增加收税力度,从而对经济的雪上加霜;而在经济出现过热时,往往又会因为财政平衡目标达到而对本应实施的抑制政策放手不管。

  “新的跨年度的预算平衡方式使得我们能够在经济周期内追求平衡,从而使得我们能够消除由于单纯追求年内预算平衡而导致的经济周期。”他说。

  尽管新的预算法实行了跨年度的预算平衡,但依然坚持了财政平衡的总原则。刘尚希指出,这意味着我们不会盲目通过赤字手段来刺激经济增长。

  与此同时,新的预算法明确,允许地方政府作为经济参与主体进行融资,但对其管控力度却大大增强;限制地方政府借债的同时,还对政府融资渠道保留一定余地,也就是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募集社会资金,比如目前被广泛讨论的公私合营(PPP)模式。

  刘尚希点评道,新的预算法让“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进行投资来刺激经济的做法会更加困难,这会进一步降低地方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而通过PPP模式的融资,“总体来说不形成政府的债务”,“可以实现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

  加强税收政策执行

  刘尚希认为本次预算法修订的进步意义在于实现了预算管理理念的转变。

  “预算不仅仅是政府收钱、管钱的工具,更是约束政府行为的一个制度保证。新预算法中强调如何通过预算管理来约束政府的收支行为的提法同三中全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的理念保持了高度的一致。”他说。

  但与此同时,他也坦言,在目前财政税收的改革的研究中,大家将较多的注意力集中在法律法规的完善上,而对于政策的执行讨论较少。如何将已修订的法律法规在税收征管的过程中执行到位,在税收政策的执行层面真正达到和实现政策制定时的预期目的和效果,是目前一个亟待解决的理论盲区。

  刘尚希表示,在相关法律制度处于不断完善过程的同时,依法治国理念的实现还需要提升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并在执法和司法的过程中真正将相关制度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好。(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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