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加强单位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导读】德州市部门、单位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出台,把关键岗位、公权力大、公众关注度高和职务行为影响大的内管干部作为审计重点,以全面加强对部门单位内部管理干部的审计监督。
日前,《德州市部门、单位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把关键岗位、公权力大、公众关注度高和职务行为影响大的内管干部作为审计重点,以全面加强对部门单位内部管理干部的审计监督。《意见》界定了内管干部的对象范围,内管干部是指各级党委直接管理的干部之外,由各级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管理的内部负有经济责任的部门、下属单位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
根据要求,全市各部门、单位要把重点单位、关键岗位和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职务行为影响大的内管干部作为审计重点,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增强监督时效性。并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条件允许的应该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在部门、单位内部审计力量无法满足审计任务需要时,主管部门、单位可聘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等。
在对内管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要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将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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