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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竹溪县政府以《制度》建设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5日| 作者:| 来源:中国内部审计协会|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2013年8月,湖北省十堰竹溪县审计局对全县96个一级预算单位、国有企业2011、2012两年“三公”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三公”经费存在的三个突出问题,提出了整合审计力量,建立定期审计制度的建议,调查报告得到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县政府于近日又出台了《竹溪县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定期审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规定,县审计局对内部审计工作做到四个统筹:审计计划管理统筹、审计结果报告统筹、审计问责整改统筹、审计情况公开统筹。确保内部审计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制度》要求,整合审计力量:县审计局负责县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审计,检查内部审计、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质量。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在100万元以上的二级预算单位的审计,做到每年必审,不留空白。

  《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三公”经费开支、会议费和培训费使用、举办节庆、搞形象宣传活动支出、党政机关办公楼费用支出、专项资金支出、行政事业单位规范津补贴发放。

   在该县,由政府制订制度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尚属首次,有力推动了全县内部审计工作的新发展。(湖北省竹溪县审计局 冯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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