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审计厅“晒”出权力清单
近期,山东省审计厅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厅门户网站公布了行政权力清单,共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3类16项行政权力,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该厅坚持“严格认定标准、摸清行政权力底数”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三定”规定,重点把握“清权、减权、优权、制权”四个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对现行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梳理,合理界定权力类别,逐条逐项进行分类登记,明确实施主体、实施对象、承办机构、公开范围、收费情况等事项,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实现了规范用权、阳光用权。
经省政府审定批准,该厅行政处罚类有3 项,包括对拒绝、阻碍审计检查或者提供虚假审计资料的处罚、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财政收支行为的处罚;行政强制类有2项,包括封存有关资料和违规取得的资产,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责令被审计单位暂停使用有关款项;行政监督类有11项,包括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对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对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对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财务收支、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对内部审计工作、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审计报告、对省政府交办的特定事项的审计监督。
为确保权力事项依法依规和准确完整,该厅还按照不同行政权力类别和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办事方便的原则,制定了相应的权力运行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