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切实巩固好的做法与成效,同时正视问题、找准差距,明确下一步努力方向和工作要求,3月3日,审计署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通知要求,要始终坚持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毫不松懈、毫不动摇。当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治“四风”,仍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单位要按照中央要求,继续严格执行好八项规定精神,力戒认识问题“做样子”、整改问题“走过场”、清扫问题“一阵风”、观望一阵“走着瞧”的不良心态,紧紧盯住作风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新苗头,坚决防止不良作风反弹回潮,提高深化贯彻执行规定的自觉性,强化改变作风的主动性。
通知指出,要认真执行审计署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各项规定制度。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并在工作中重点关注机关运行经费的使用管理,要对本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开展自查,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抽查,发现问题,要立即部署整改。对问题严重的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通知强调,要加大对涉及“四风”问题的审计监督力度。审计工作中,要继续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落实情况、“约法三章”要求落实情况等作为重点内容。在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等经济责任审计中,严肃查处扩大开支标准、转嫁摊派、超预算支出等方面问题,强化审计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通过监督检查加快推动各项制度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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