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湖水污染综合防治省级专项资金使用审计表明 滞拨闲置资金 已整改拨付
昨日,审计厅发布公告,揭示了对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省级专项资金到位及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调查结果揭示:部分资金仍存在滞留滞拨、闲置、挤占挪用,项目开工手续不全、进度慢等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均已进行了整改。
2012年1月至2013年10月,省财政共下达5州(市)省级财政资金141755万元,实际到位144522万元(含2012年以前省政府程海、泸沽湖水污染防治现场会安排的到位资金12060万元)。除此之外,其他各级财政都安排了项目资金;各级财政资金实际支出420543.72万元,主要用于九湖“十二五”规划中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前期工作、试验示范项目、河道保洁管理、水质监察该 内容 由 中审网校 所属 ww w . au di tcn.c om监测等方面。
审计调查发现,通海县和澄江县财政局滞留、滞拨资金970万元;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等4个部门资金闲置1961.5万元;澄江县环境保护局等7个部门挤占挪用资金110.93万元;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未专户存储资金40万元;丽江市环境保护局未上缴项目结余资金30万元。
审计发现,在项目管理方面,滇池西岸环湖截污完善工程、海口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等11个项目开工手续不全;异龙湖干涸底泥快速清除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标、未签订施工合同;洱源县洱海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星云湖大凹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7个项目进展缓慢,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等。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依法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并对审计发现问题作出处理。针对上述问题,各单位进行了整改。目前,通海县已将滞留资金540万元拨到项目实施单位,澄江县政府已将430万元滞留资金拨给各责任部门;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等4个单位已将闲置资金1100.36万元拨到各责任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