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对推进实现审计全覆盖作出工作安排
【导读】天津市审计局紧密联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客观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加大审计工作力度推进审计全覆盖工作安排》,并经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实施。
最近,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天津市审计局紧密联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客观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加大审计工作力度推进审计全覆盖工作安排》,并经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实施。
《工作安排》明确了审计全覆盖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实现方式和保障措施。
明确了审计全覆盖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审计全覆盖的总体目标是:从现有审计资源出发,通过科学规划,创新方法,综合施策,提高效率,保证质量,逐步实现对全市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促进形成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工作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为确保审计全覆盖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应遵循突出重点、保证质量、统筹协调等三项基本原则。
明确了实现审计全覆盖的主要方式 。按照重要性程度,实行审计对象分类管理,以全面推行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审计全覆盖。
一是联网实时审计。将审计对象全部纳入审计监督“一张网”,加强日常监控,前移审计关口,抓早抓小抓苗头,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及时处置。
二是每年审计一次。对重点财政专项资金、社会保障资金、住房公积金、土地出让金、彩票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等重要公共资金,实行长期跟踪审计,每年审计一次;对一级预算单位和重点国有企业的银行账户,每年审计一次。
三是每个任期审计两次。对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公权力大、资金密集、所属单位多的重要岗位审计对象,任期内审计两次。
四是任期届满审计一次。对资金量较大、所属单位较多的审计对象,在任期届满时审计一次。
五是离任时审计一次。对其他审计对象,离任时审计一次。
明确了推进审计全覆盖的八项主要措施。
一是聚焦关键环节审计。特别关注资金分配、项目审批、物资采购、招标投标、对外投资、股权转让、资产处置、大额资金运作、土地交易等“三重一大”事项,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损失浪费、侵占国有资产、损害群众利益、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纪行为,提升审计工作对反腐倡廉的贡献率。
二是统筹实施审计项目。以经济责任审计为龙头,统筹安排经济责任、预算执行、重大投资、国有企业等审计项目。综合运用联网实时审计、长期审计、定期审计等方式,加强对重要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对涉及面大的项目,全市审计机关上下联动。
三是着力提升审计质量。突出问题导向,把“揭示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作为指挥棒,与审计人员的业绩考核和职务晋升挂钩。加强审计质量全过程管控,重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由局级领导担任审计组长,规范审计实施方案编制,细化方案内容;运用大数据思维、技术和方法,加大联网数据比对分析,准确锁定审计疑点和线索;完善审计现场管理办法,探索审前承诺、审改分离、审后检查工作机制。
四是深化联网实时审计。提升《天津市联网实时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法律层级,不断丰富和充实联网数据,消除联网盲点。强化数据分析团队建设,对重大项目总体分析、系统研究、发现疑点、分散核实,提高审计精准度。充分运用审计监督“一张网”,最大限度地将审计对象纳入审计视野,通过立项审计、无项目审计和实时监控三种方式,提高年度审计频率和覆盖面。
五是强化区县审计领导。推动和指导区县审计机关研究制定审计全覆盖工作方案,建立区县审计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统一组织全市性审计项目,研究制定区县审计业务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审计业务质量检查,组织开展全市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引导激励区县审计机关依法履职。
六是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增设内部审计指导监督机构,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必要的内部审计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按规定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推进共同治理,维护资产完整,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七是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健全培训长效机制,创新培训方法,定期邀请审计署等部门的专家讲授典型案例的审计技术和方法,筹建“审计模拟实验室”,抓好集中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比武活动,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实战能力。加强作风建设,严格管理审计队伍,培养审计人员坚守审计核心价值观,模范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
八是严格执纪问责制度。树立守土有责观念和风险意识,规范审计行为,严格审计程序,细化审计责任清单,明确审计方案、实施、审理、处理和整改责任,打造覆盖审计执法全过程、各环节的责任链条。实行审计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未按审计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审计,造成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漏查漏报或隐瞒不报等行为,严格追责问责。(天津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