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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个人使用公共资金也要受审计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7日|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记者昨日(5月6日)从河南省审计厅了解到,日前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该《意见》,今后“政策”将与“钱”、“权”一同成为我省审计的重点。

  省审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往,审计主要通过对“钱”和“权”的关注来发挥作用,一方面顺着资金走向,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另一方面通过监督权力运行,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企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而这一次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努力实现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全覆盖。提出把促进国家、我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作为审计的一项重要职责。”该负责人表示,今后审计部门也将重点跟踪关注国家和我省的相关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

  同时,记者留意到,《意见》明确提出了,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要接受审计、配合审计。这也意味着,凡涉及对这些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分配和使用的任何人,即使是普通百姓也有可能要接受审计。(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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