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审计厅制定管理办法 打造市县网格化管理格局
5月7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审计厅获悉,为强化对市县审计机关的业务领导和指导,更好地推行“两个平台一盘棋”工作模式,发挥“大兵团作战”优势,从而实现海南审计2015年“推动全省审计工作质量同步提升”的管理目标,形成全省审计监督合力,近日,省审计厅制定了《海南省审计工作网格化管理办法》,试行市县审计网格化管理格局。
网格划分与层级管理相结合。审计网格化管理采用基层审计机关为管理对象的方式来划定网格区域,实行分管厅领导、分管处室、网格员、市县审计机关的辐射式层级管理方式,在划定的网格区域中,点对点地将管理战线辐射到基层,搭建起多条独立却又沟通快速、指导直接、管理便捷的管理渠道。通过建立畅通的管理渠道,进一步加强对市县业务的领导和指导。
下行传导与上行反馈相结合。审计网格化管理重点是要疏通上下级审计机关之间的沟通渠道,防止出现传达不及时、指导不到位、监督不严格的问题,不仅要确保下行传导到位,同时也要保证上行反馈畅通。网格员要负责及时准确将省审计厅的重大决策部署、统一部署的任务安排、审计干部培养计划以及项目审计指导思想传导至市县审计机关。与此同时,网格员还需要确保市县审计机关定期报告重大事项,并收集开展审计业务中存在的困难和需要省厅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提交对口处室和分管厅领导组织研究、协调解决。
日常监督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要加强对审计网格化管理的日常监督,并纳入年度考核的范畴,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省审计厅通过分管厅领导不定期到点督导、年度执法检查和审计质量检查、综合部门日常工作督办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督。网格员负责将每季度网格化管理工作成果报送省审计厅,并纳入市县审计机关、省厅各处室和网格员的年度考核内容,必要时还将通报市县政府。
省审计厅将根据网格化管理试行中发现的问题,逐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