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审计局“四项制度”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今年以来,沭阳县审计局积极建立和执行四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办事质效,推进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
一是机关考勤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审计工作纪律,2015年4月30日,沭阳县审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机关考勤制度执行的通知》,从规范请假制度、建立考勤公示制度、强化考勤结果运用三个方面加强机关考勤管理。
二是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局督查室对各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并按月发布督查通报,对工作落实快、效果好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工作未落实,或工作进展缓慢的,采取提醒、通报批评等方式,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提高工作质效。
三是审计回访制度。由局纪检组牵头,组织人员对相关单位进行审计回访调查,了解审计组在审计期间遵守审计“八不准”廉政规定和审计工作纪律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审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防范审计廉政风险,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全面推进依法审计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审计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四是审前廉政谈话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审计组廉政建设,落实廉政责任,规范审计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该局实行审计组集体廉政谈话制度。在审计进点前,局纪检组长组织审计组全体成员召开审前廉政集体谈话会议,要求全体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廉政规定和“八不准”工作纪律,提醒审计干部增强自律意识,明白审计中违反廉政纪律的后果及利害关系,增强自我约束力和自我防范意识,强化审计人员的廉洁从审意识,规范用权,谨慎用权,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有效维护审计机关形象。(沭阳县审计局 何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