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6亿违规资金被查出 日照公布财政审计情况
各位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目标要求,重点对市财政局组织市级预算执行、市地税局税收征管、部分市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等进行了审计,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和专项审计,针对有关内容延伸审计了相关区县、乡镇及部门单位,并汇总了2014年6月以来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共审计项目单位102个,查出违规问题金额2.36亿元,核减工程投资节约财政资金2.91亿元;移送纪检、司法及有关部门案件线索4件。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2014年,市级公共财政收入57.21亿元,当年支出57.15亿元,累计净结余61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70.41亿元,支出46.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4.3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92万元,支出195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139万元;财政专户资金收入7.31亿元,支出7.17亿元,结余1423万元;七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6.35亿元,支出10.43亿元,累计结余43.5亿元。
从审计情况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经济和社会发展实现了稳中有进。财税部门认真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财源建设和组织收入力度,认真落实增收节支措施,全力深化财政改革,集中财力保障民生,严格财政支付管理,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完善债务管理制度,努力化解经济下行带来的不利影响,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财税工作任务。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组织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一是部分财政资金未纳入政府预算管理。2014年,各区县均未将统借自还的主权外债纳入预算管理。莒县有4项财政资金尚未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二是预算编制不完整。市本级未将上级提前通知的转移支付资金3615万元编入年初预算,各区县均未编制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是预算编制不细化,年初批复到位率较低。2014年市本级支出预算41.66亿元,其中明确到具体部门和项目30.76亿元,预算细化到位率为73%;通过追加方式分配4.66亿元,占预算的11%;当年9月30日后分配到具体部门和项目6.83亿元,占预算的16%。
(二)非税收入管理方面。一是非税收入不实。截至2014年末全市延压非税收入2.88亿元,其中市本级1.17亿元,东港区5万元,岚山区116万元,莒县7360万元,五莲县239.20万元,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9350万元。二是市本级延缓征收土地出让金12.35亿元,涉及13个用地项目。三是莒县未按规定将两个非税收入项目、1.47亿元纳入非税收入征缴系统。
(三)转移支付管理方面。一是专项转移支付占比较高。2014年,市财政对下转移支付总额56.03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有明确用途的资金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共计41.17亿元,占总转移支付的73%。二是专项资金项目清理整合不到位。截至2014年底,市本级财政部门将2013年317个专项资金清理整合为225个,但仍存在整合不到位的问题。
(四)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方面。一是公职人员违规领取库区移民补助资金。2014年度我市库区移民资金直补人员中有219人属于市内外公职人员,违规领取补助资金55.2万元。二是部分世界银行贷款生态造林项目资金滞留、配套资金不到位。岚山区滞留资金125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8万元未足额到位。
(五)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方面。全市7类专项资金总额3.12亿元,各区县管理不规范资金4763万元,占专项资金总额的15.3%。一是区域战略推进等6个项目申报、项目管理不规范涉及资金2100万元。二是工业提质增效升级等8个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或不到位920万元。三是8家企业未单独设账核算资金1065万元。四是蓝黄经济区高效生态建设等4个项目挪用专项资金368万元。
(六)地税税收征管方面。一是车船税无依据分配且入库不及时。市地税局对保险公司代收的市区车船税6497万元集中在当年6月、12月份分配至区县入库。此外,有2家市级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563万元延压未入库。二是全市地税部门欠征荣安集团有限公司等61户纳税单位2014年度税款2.35亿元,至审计日尚有0.97亿元未征收入库。三是全市少代收日照钢铁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的水利建设基金3671万元。四是市地税局年内提前征收1户企业税款3796万元,莒县地税局跨年度提前征收1户企业税款60万元。五是国税部门在代开增值税发票时,未同步征收地税税金及附加,造成地税税收流失,其中莒县应征未征237万元。六是市本级31宗土地、19户企业未足额征收土地相关税金6995万元。七是税务稽查履职不到位。2014年6月,市地税部门稽查报告显示,山东筑诚集团有限公司2012-2013年度欠缴房产税4.64万元,稽查报告未反映该公司欠缴的其他各类税金及附加1771万元,同时也未反映加收滞纳金情况。八是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部门跨区域征收东港区房地产税1141万元。
(七)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方面。从21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25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预算执行方面。一是15个部门单位决算编制不真实、决算报表数据与单位账面实际记录金额不一致问题较为突出。二是预算约束力不强,超预算现象较为普遍,有12个单位存在预算追加无批复问题。三是有8个单位会议费、差旅费、招待费报销不规范,如报销附件无会议签到表、无出差事由、无接待公函、无来访人数或来访公函未加盖公章等。四是有3个单位违规向本单位个人账户转款858万元。五是3个单位、9187万元支出未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此外,还存在未经人大批准提前拨付下年度预算资金、挤占项目资金、在单位经费中列支职工宿舍费用及虚列支出等问题。
2.经济责任履行方面。一是11个部门单位重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有的未建立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议事规则或制度,有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查不到决策时的会议记录,有的违反程序办理有关经济事项等。二是有21个单位不同程度存在有章不循、制度形同虚设的问题,其中11个单位大宗购物无明细附件,不能真实反映支出用途,涉及资金669万元。三是超限额使用现金、不合规发票报销费用及未执行政府采购等问题比较突出。有7个单位使用不合规票据报销费用107万元,有9个单位未执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77亿元,有8个单位未入账资产489万元,有16个单位使用白条或超范围使用现金,4个单位7644万元往来账长期未清理。四是有5个单位违反规定发放补助636万元,有3个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907万元。
(八)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方面。2014年,市审计局共对日照机场、沭水东调等38个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结)算审计和跟踪审计,共审计工程报审额11.36亿元,审减工程造价2.16亿元,跟踪审计投资总额70亿元,出具跟踪意见书38份,被采纳审计建议160余条,更正合同条款109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有的随意扩大建设规模,超计划、超预算,失去了计划、概算的控制和约束;没有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借用资质投标问题较多;有的前期勘察设计不到位、论证不充分,致使多次变更设计,增加了造价。二是内部控制不严。有的签证不规范、项目管理不到位,造成损失浪费;有的虽进行了委托监理,但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监理职责履行不到位;有的工程造价控制不严,存在超拨工程款现象。三是合同签订不规范。有的合同专用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约定不详细;有的合同约定期限与实际履行期限不符,容易导致合同双方争议或经济纠纷。
此外,今年市审计局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对全市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财政、工商大数据比对,发现部分公职人员存在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稳增长等重大政策措施审计情况
去年8月份以来,市审计局组织对2013年以来国家和省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内容涉及24个方面、68项内容。从审计情况看,各级各部门及时制定改革方案,各项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其中,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养老服务业建设等4个方面审计情况如下: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一是部分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周期长、进展缓慢。2014年,东港区有2个项目没有按期实现回迁;纳入当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的19个项目中,有18个是已列入以前年度计划的项目。二是部分区县财政、建设等部门滞拨中央、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6763万元。三是市区2个小区、186套保障性住房建成超过一年仍未分配使用。四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建设管理不规范。岚山区、莒县有4个建设项目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便开工建设,五莲县、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5个区县有24个项目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市区共有4个项目、314套保障性住房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分户验收。五是市本级未完成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883户的任务。
(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情况。岚山区人民医院、五莲县人民医院、五莲县中医医院、五莲县妇幼保健院等4家医院是全省改革试点单位,改革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地方财政投入不到位。五莲县有关试点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投入2亿元,均由医院自筹及中央、省配套;岚山区、五莲县有关试点医院历史债务1.82亿元虽已纳入政府债务平台管理,但仍由医院负责偿还。二是药品采购未达到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等要求。2014年,五莲县试点医院按省集中采购平台价格采购药品4912万元,由医院直接与配送公司结算,存在二次议价空间。五莲县有关试点医院基本药物销售收入占药品销售总额的比率为32.77%,岚山区该比率为30.79%,基本药物使用率均未达到35%的要求。五莲县有关试点医院自行采购基本药物以外的药品2422万元,占采购总额的25%,自行采购缺乏有效监管。三是医保结算机制不完善、医疗收费不符合规定。岚山区、五莲县有关试点医院累计垫付新农合资金1203万元,未按规定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高值医用耗材价格。此外,还存在编制管理、薪酬制度改革不到位,未将改革推进情况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及超越定价权限调整收费价格、挤占医院财政补助资金等问题。
(三)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经对东港区、岚山区、莒县、五莲县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情况审计,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资金、项目管理不规范。截至2014年底,莒县、五莲、东港等3个区县滞拨饮水安全专项资金3206万元。2012年和2013年,五莲县未经批准变更建设内容涉及资金399万元。2014年,莒县将部分项目分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自然人,涉及工程金额555万元。2012年至2014年,东港区、莒县建设21处水厂、占地127亩,均未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二是饮水安全维护存在薄弱环节。4个区县未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未开展水源水质检测、未制定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制,普遍存在检测项目、频率未达到规定标准、未配备检测设备或检测设备闲置问题,有的尚未划定农村饮水水源地保护区,有的水源地周围还有石子厂、洗矿厂、大量生活垃圾,存在饮水安全风险。三是4个区县安全饮水集中供水收费实行指导价,未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政府定价。
(四)养老服务业建设情况。一是各级应拨未拨专项资金1369万元,其中市财政局917万元,市民政局220万元,莒县232万元。二是有的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进展缓慢,建设手续不完备。2012年以来,累计拨付东港区580万元,截至2015年4月,该区社会福利中心仍未开工建设。莒县社会福利养老中心项目已于2012年5月批复用地,到2015年4月尚未完工,也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三是农村五保供养经费保障不到位。2014年,东港区7个敬老院共收到五保供养资金116万元,仅管理人员工资支出就达44万元,导致实际供养对象人均日生活费仅为10元。2013年,莒县两个乡镇未对103名农村分散供养人员发放供养资金补助,涉及金额26万元。四是未完成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年度计划。2014年,市财政计划安排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资金150万元,实际使用54.28万元。五是老年公寓入住率低,造成资源浪费。截至2014年末,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老年床位数300张,实际占用床位数94张,入住率仅为31%。东港区共有养老服务机构102处2478张床位,正常使用床位数为415张,闲置率高达83%。
四、审计建议
(一)加大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力度。结合实施《预算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改进预算管理方式,全面实施公开、透明、规范的预算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口径”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实施综合预算,将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国际海洋城的年初预算纳入市本级预算,切实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进一步抓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继续提高直接支付比率,深入规范公务卡使用行为,严格公务卡信用额度管理;全面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大力压减财政结转结余和暂存暂付款规模;进一步整合涉企专项资金。
(二)强化财政收支绩效管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对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进一步加强国有资本监管,推行国有资本收益的精细化管理。依法、足额、及时组织税收收入,不断规范和降低税收征收成本,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和税收入库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规范公共财政体制下的财源建设激励政策,清理和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三)规范税收征管秩序。进一步落实契税、房地产等税收属地征管规定,建立健全临时纳税登记的征管体系和管理体制,制定与我市财政体制相适应的科学合理的税收分配方案。加大漏申报、延缓缴纳税款的惩治力度,规范税收征收行为,及时足额收缴税款。建立部门协作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搭建综合治税平台,实现税源动态管理。
(四)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新机制。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依法履职用权。强化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和支出监管,对虚报、冒领、截留、滞留、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依法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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