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陆续整改到位
10月27日至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审计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专项资金审计】
1.【“三公”经费】
政府部门全部建立公务接待函制度、公务用车台账制度和公示制度
审计中发现,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管理不规范,“三公”经费财政批复预算数与部门预算公开数差异较大。
目前,31家政府组成部门及市国资委都已按审计要求进行了整改:全部建立公务接待函制度,公务用车台账制度和公示制度,对公务车辆维修、保险、加油改为单车核算;市水务局、市卫计委等6部门借用其他单位车辆19台,目前已归还至原单位15台,剩下4台待机构改革后清退;市城管局借用人员清退完毕,市粮食局及下属单位合并至市商务和粮食局,原借用下属单位人员问题已解决。
2.【城市污水处理费】
4422.9万元已分批上缴财政
审计发现,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使用中,应缴未缴财政收入4422.9万元。
市自来水公司已于今年6月前将这笔钱分批上缴财政。此外,关于超过核定的工资总额发放工资121.27万元的问题,市排水公司已申请市国资委补办了审批手续。
3.【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收回14套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
经审计,2014年市本级有82户保障对象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但未及时退出,涉及保障性住房14套、违规享受租赁补贴资金5.49万元。
市房产管理局负责人在汇报整改情况时表示,该局对14户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下达了限期退房通知书,目前14套违规享受的保障性住房已全部收回;对68户违规领取补贴资金的家庭,自2014年10月起已全部取消了其住房保障资格,并对其违规领取的补贴资金进行追缴。
4.【社会抚养费】
1192.69万元社会抚养费全部缴入国库
经审计,攸县、醴陵市等地对部分社会抚养费未按规定入库。
市卫计委负责人表示,2011年至2014年5月期间未按规定缴入国库的1192.69万元社会抚养费现已全部缴入国库。
另外,对于审计报告指出的公款私存社会抚养费的问题,茶陵县、炎陵县等地已责令相关乡镇、街道涉事工作人员及时上交了未缴库的社会抚养费至财政非税专户,金额分别为207.42万元和197.74万元。
【部门审计】
1.【市交通运输局】
清退借调下属单位在编人员17人
经审计,近几年,市交通运输局在二级机构共借调了工作人员33名。
目前,该局已对借调人员进行全面清理,除部分专业性强的岗位,其他借调人员回原单位工作。目前,已清退借调人员17人。
2.【市商务和粮食局】
延长收取的1.27万元上缴市国库
经审计,该局存在对已明令取消的项目仍在收费的问题。
对此,该局负责人解释称,原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规费采取的是“一票制”收缴政策,每头生猪定点屠宰收费9元,其中商务局3元,动检站6元。市物价局关于停止收费的文件2014年3月18日出台,停止的是市商务局收取的每头3元的屠宰管理服务费。由于文件寄送需要时间,该局2014年4月1日才停止“屠宰管理服务”收费。2014年3月19日到3月31日延长收费的38223元中,属于该局的收入为12741元,当时已全部上缴财政非税专户。目前,各屠宰企业已重新调整了收费内容,取消了“屠宰管理服务费”,并进行了公示。
3.【市教育局】
助学金专项结余款已全额上缴
根据审计,至2014年底,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中职助学金、普高助学金、幼儿助学金专项结余91.68万元,未上交市财政重新分配使用。
因助学金结余中包含市财政教科文科2014年末预拨2015年度中职助学金20.575万元,经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认定后,核定助学金专项结余71.105万元。目前,市教育局已将结余资金全额上缴市国库。
4.【市住建局】
合理编制预算,细化预算支出
经审计查实,市住建局2014年水电费年初预算安排18.83万元,实际支出40.42万元;物业管理费年初预算安排6.04万元,实际支出68.09万元,超预算支出较多。
市住建局分析认为,2014年预算编制中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未要求细化到具体经济科目,导致实际支出与预算安排有出入。该局表示将进一步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细化预算支出。目前2015年年初预算已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株洲日报)
上一篇:全力支持配合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