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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通报审计报告整改情况 整改率82.9% 169人受处理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1日|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11月30日举行的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受省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厅长黄河作了《关于四川省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结果的报告》。报告透露,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报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省级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点民生资金等8个方面的审计情况,涉及应收未收、挤占挪用、滞留欠拨等财政财务收支问题金额57.4亿元,目前已整改金额47.59亿元,整改率82.9%。

     黄河表示,除纠正违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从资金的角度进行整改外,各地各部门从健全机制制度、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规范政府投资建设管理和强化责任追究等方面抓好整改工作,共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31项,节约建设资金(核减项目投资)113亿元,对169人给予刑事、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

     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部分重点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黄河表示,省发展改革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眉山、德阳等地制定具体推进措施和时间表,一批重点项目随着整改工作的深入加快建设进度、加强质量管理。如审计反映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成安渝高速公路项目,已成立专门机构组织对前期已建工程开展审计,处理违约追偿等事项。

     针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和统筹管理方面的问题,省住建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规范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加快项目审批和建设进度。截至目前,41个市县未完成的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1.76万套,已开工1.26万套;7个市县违规抵顶棚户区改造任务3020户,已整改2662户;空置的已建成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1.1万套。部分市州完善保障性住房信息共享平台,规范保障对象准入、退出机制,取消不符合条件保障对象资格3692户,追回违规领取的住房保障补助资金117.8万元,腾退收回保障性住房798套。(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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