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林业厅落实审计意见积极整改 5名责任人受处分
近日,省审计厅在审计回访中得知,省林业厅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认真落实审计意见,采纳审计建议,已追缴财政资金102.46万元,盘活存量财政资金404.68万元,5名责任人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等党纪、政纪处分。
2015年6月,审计厅对省林业厅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收到审计报告后,该厅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责任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原因,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和处理。截至2016年1月,补交和收回各类款项102.46万元,收回统筹安排存量资金404.68万元。对其下属单位存在的以虚构合同、虚开发票方式,虚列支出冲抵包干费用漏缴个人所得税问题,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5人分别受到警告、行政记过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此外,根据审计建议,该厅已着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提高林地和森林资源利用效益;加强预算和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物资采购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责任,杜绝弄虚作假;停止转(分)包业务,着手注销挂靠公司等。(来源:海南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