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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三举措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审计整改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15日|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2016年1月,浙江省江山市审计局在对“五水共治”政策措施执行情况跟踪审计项目进行整改回访时发现,市“治水办”、农办等相关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全面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实施和验收工作。

    一是强措施加快工程进度。“治水办”制定了《江山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市级验收办法(试行)》(江治水办[2015]27号),并在2015年9月在验收试点村召开现场验收推进会,对污水治理工程实施和验收工作进行了专门布署,同时多次组织对工程进度进行督考,督促进度偏慢的乡镇采取措施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目前全市2014年实施的98个村已基本完成施工;2015年实施的119个村有30个已完工,其余村总体进度也在80%以上。

    二是严督促规范设计变更。针对审计提出的工程变更不规范的问题,“治水办”多次组织人员至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查阅工程设计及施工资料,对在施工过程中因实际需要必须进行变更的项目,督促相关乡镇完善设计变更手续。同时明确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变更的程序,完善变更手续,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三是多举措提升工程质量。“治水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质量管理相关方职责的意见》(江治水办(2015)22号),并通过组织基层业务培训班、开现场会、专家团现场指导和不定期督查等方式,进一步明确各参建方的责任意识,配强施工力量,及时发现和整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使污水治理工程质量有了明显的改观。(来源:中国审计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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