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处理问题扶贫资金超20亿元
国家审计署近日表示,截至2015年底,审计署已通过扶贫审计促进国务院扶贫办及相关地方出台或修订规范性文件50多项,归还和发放扶贫资金1.82亿元,清理消化或加快下拨扶贫资金19.53亿元,查处235名责任人员。
2014年8月以来,审计署持续关注了“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资金统筹使用情况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审计署方面表示,面对扶贫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将坚持三项原则:一是坚持依法审计,凡是审计发现的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问题都要坚决依法查处;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凡是有利于各类资金整合用于扶贫的、有利于扶贫项目稳步实施的、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的情况,都坚决予以支持;三是坚持推动改革,凡是审计发现不利于精准扶贫的体制制度问题和障碍,都要深入分析原因,着力解决并完善相关体制制度机制。
实际上,审计署早在2013年就已经开展了扶贫资金审计的相关工作。2013年,审计署组织对6省1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财政扶贫资金进行了审计,查出一些地方扶贫资金在管理使用分配中的违法违规、损失浪费、资金闲置等问题,并提出应进一步研究完善财政扶贫投入机制、加强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强化扶贫工作绩效考核等建议。
国务院常务会更是两次听取了有关扶贫审计的情况汇报,部署加强财政扶贫等民生资金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此外,中央还在2014年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及相关地方也以审计结果为依据,出台或修订规范性文件40多项,归还和发放扶贫资金1.38亿元,清理消化闲置资金1.45亿元,查处171名责任人员。(作者:肖玮 南淄博 来源: 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