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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94.28亿元专项资金未发挥效益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8日|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审计署昨日发布2016年第一季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结果。审计署重点组织对829个单位、1796个项目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有94.28亿元专项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发挥效益。

    上述资金涉及11个省份,未使用资金规模最大的一笔来自深圳市,涉及88.74亿元。深圳市“市投区建”项目由市政府负责投资、区政府组织实施,资金由深圳市财政委员会通过财政专户核拨至各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由各区财政局支付至项目单位。截至2016年3月末,由于部分区未落实财政资金统筹盘活的要求,相关财政专户中2013年及以前年度形成的“市投区建”项目结存资金88.74亿元未使用。

    为何近百亿专项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发挥效益?审计署指出,一是部分项目实施过程发生调整变化或进展缓慢,但资金未按规定统筹使用,具体包括财政扶贫资金、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资金和一些地方投资项目2013年以前结转结余资金等,涉及88.82亿元;二是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或者已经完成,但资金未按规定统筹使用,具体包括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中央补助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中央专项资金、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资金等,涉及3.66亿元;三是1.8亿元环保电价款未及时安排使用。

    审计署还发现有1.41亿元专项资金统筹后仍未及时使用。如广东省体育局,对已按规定上缴统筹的存量资金又按原用途申请继续使用,但有152.55万元仍未及时形成支出;还有资金统筹后,仍有1.4亿元未及时形成支出。宁夏回族自治区金太阳示范工程中央补助资金1.32亿元统筹后仍未支出。福建平台综合试验区中央环保专项资金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后,仍有829万元闲置未使用。

    另外,审计署通报称,对1至2月份审计发现的影响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面的78个问题、156.03亿元资金,审计部门通过出具整改建议函督促整改。截至一季度末,已整改74个问题、统筹盘活资金155.28亿元。尚未整改到位和3月份审计发现未及时统筹使用资金97.08亿元,审计部门正在督促加快整改。

    释疑

    为何近百亿专项资金未发挥效益?

    对94.28亿元专项资金未发挥效益,审计署财政审计司主要负责人指出,主要原因是一些现行部门规章制度已不适应当前实际情况,尚未及时清理修订,使部分专项资金未能及时统筹或统筹后仍未及时使用,一些单位和项目还有部分财政资金长期趴在账上,未能发挥资金效益。

     其中,财政资金统筹盘活是大问题。去年6月1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曾明确提出,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措施,当月国务院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提出十条举措。

     审计署在通报中指出,财政资金统筹不到位,导致资金短缺和资金闲置并存。以山西省临县为例,该县涉及农村住房搬迁的财政专项资金共4项,由于上述资金分别由不同主管部门管理、各项资金补贴标准不同等,截至2016年3月末,临县人民政府未有效将各类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有13936.57万元未能及时使用;而该县2015年易地搬迁项目有2686.24万元配套资金尚未到位,影响项目推进。

     哪些因素影响财政资金统筹盘活?上述负责人表示,从审计情况看,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资金来源渠道多,分配中碎片化、部门化、司处化现象比较突出,以及一些专项“小、散”的问题,在源头上限制了财政资金整合,基层政府和项目单位“难作为”;第二,一些现行制度规章与统筹使用财政存量资金的政策要求没有及时衔接,涉及专项分配使用的具体制度规定、特别是相关部门有些“专款专用”、“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等规定还没有修订完善,基层往往难以突破这些规定进行有效整合,造成“不能作为”;第三,基层怕失去专项支持不敢整合,怕得罪专项主管部门不敢整合,怕影响专项考核、业绩等不敢整合。这些严重影响了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和效益的发挥。

     审计署为此建议,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分配管理职能,加大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力度,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对保留专项进行甄别,属地方事务的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对政策目标接近、投入方向类同的专项予以整合,从源头治理专项资金过多过散等问题。

     现象

     一个专项资金由9部委分配管理

     财政资金分配散、小、乱是近几年审计发现的问题。此前,审计机关在反映影响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体制机制制度性障碍的同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整合的建议。

     在审计署日前召开的专家座谈会上,审计署副审计长袁野透露,前年审计部门曾对专项资金分配渠道进行深入解剖。以某农林水专项为例,这个专项在分配时仅中央层级就有九个部门在管,而专项资金具体的分配在这九个部门又分散到本部门下属的50个司局,这50个司局又分散到下属的114个处,从分配渠道看非常散。

      碎片化、部门化、司处化现象在转移支付分配中也比较突出。以2014年为例,当年财政部上报转移支付项目是113个,但在实际执行时安排的明细专项是362个。审计抽查了其中343个明细专项,资金分配涉及到43个部门、123个司局、209个处室。

      “没有钱不知道怎么干活,这种情况我也接触过。”审计署特约审计员、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副主任姜建静表示,一些主管部门接到任务就琢磨设专项,但其实一些专项不一定非要设,很多时候需要靠政策引导。对此,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裴育认为,财税体制改革呈现财权上收事权下放的趋势,是导致专项转移支付规模大、参与分配主体多、分配链条长、交叉重复设置、资金使用成本高等重要原因。审计署特约审计员、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也认为,中国政府间的财务体制关键问题就是种类庞大、类别众多,又没有很好的协调。

       袁野说,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延伸审计以后还发现,有的在使用中存在着不安全的问题。有的专项由于分配的部门多,基层逐级审核上报、信息沟通不够、审核监管不到位等,弄虚作假问题比较突出。此前审计部门重点抽查了林业贷款贴息、成品油价格补助、农机具购置补贴、中央基建投资、县域金融涉农贷款等专项,发现骗取比例达到37%。

       姜建静、裴育都建议先对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整合。王雍君更进一步建议,如果整合由财政部门统筹管理所有的财政转移支付,除了证明必须是中央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以外,其他没有合理性的专项转移支付,应该通过因素法直接分配到县。不过,他坦言:“现在这项工作做起来非常难。”(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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