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审计查出问题 整改跟踪监督
8日,市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办法》,要求加强对市级预算执行等审计工作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办法》要求,审计整改台账要包含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工作措施、完善的制度,以及尚未整改的事项及原因。整改报告要有当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当年尚未整改的事项、原因和拟采取的处理办法等内容。
《办法》明确,市人大常委会认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可以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必要时,市人大常委会可以进行询问和质询。(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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