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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将实行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7日|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日前,陕西省审计厅发布《陕西省“十三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要求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

     《规划》要求,贯彻党政同责、同责同审要求,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到2020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审计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在保障中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省、推进廉政建设中的作用。要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从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入手,重点做好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民生审计、资源环境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外资运用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内部审计共10个方面的工作,全面提高审计监督的层次和水平,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规划》要求,要深化审计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审计管理和审计创新。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 (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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