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四保证”切实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作用
一是组织保证。成立联席会议组织领导机构,由区长担任第一召集人,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联席会议具体组织实施。
二是职责保证。明确联席会议职责、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成员单位职责、主管部门职责、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职责,改变以往“单兵作战”状态,为经济责任工作形成合力和发挥整体作战优势制定了系列操作办法和制度。
三是效用保证。联席会议定期召集成员召开集体会议,实行“三报告”制度切实保证审计评定、整改、运用实效:项目主审直接向联席会议汇报审计结果报告;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直接向联席会议报告整改情况;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直接向联席会议报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
四是协作保证。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工商、税务、国土等部门签订审计联动责任书,协作单位可参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联审”履职;及时提供审计所需信息,按规定调查处理移送的案件线索;审计整改情况抄送纪委组织部门及单位主管部门,强化审计、督查、巡查“协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