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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审计厅法治建设工作得到省委法治建设督查组认可与好评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9日|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审计厅|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近日,山西省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组,对省审计厅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召开了专项督查座谈会,听取了省审计厅法治建设总体情况、主要特点工作汇报,对省审计厅法治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督察组认为,省审计厅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方面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推进有序,在许多方面有创新、有亮点,形成了一些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督察组对省审计厅进一步做好法制工作提出指导意见。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继续积极探索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效做法,不断丰富工作载体、理顺运行机制、完善考核办法。二是积极探索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现方式,坚持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三是坚持把法治建设与“三基建设”(即: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在审计工作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今年以来,省审计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以王亚厅长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职能处室为成员单位的法治建设领导组,加强对全厅法治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根据《2017年法治山西建设工作要点》,将省审计厅需落实的14项工作任务逐条细化,通过责任分解、计划安排、工作督导等方式,层层压实责任,统筹有序推进。重点抓好3个方面工作:一是注重加强审计机关自身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建设廉洁高效政府,加强审计权责清单运行管理,坚持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二是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把法治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审计工作实践中。积极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涉及转型综改、国企改革、脱贫攻坚、生态建设等方面重大问题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石和保障作用。三是积极构建领导干部带头、核心价值观引领、常态化制度化普法学法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法律顾问制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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