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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审计厅关于2019年度高级审计师 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1日|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各市州审计局、兰州新区审计局、甘肃矿区审计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全省2019年度高级审计师 该 内容由 中 审 网校所 属w w w . auditcn.com评审阶段的工作即将开始,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19〕90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全省高级审计师 该 内容由 中 审 网校所 属w w w . auditcn.com资格评审工作在省人社厅统一管理下,由省审计厅具体负责。

  二、评审申报范围

  全省参加2015、2016、2017、2018年度全国高级审计师 该 内容由 中 审 网校所 属w w w . auditcn.com资格考试成绩 该 内容由 中 审 网校所 属w w w . auditcn.com合格(含2016、2017、2018年省内成绩 该 内容由 中 审 网校所 属w w w . auditcn.com合格)并符合评审我省高级审计师 该 内容由 中 审 网校所 属w w w . auditcn.com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评审依据和条件

  (一)今年评审工作按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281号)有关规定进行评审。

  (二)申报人员的学历、工作年限、台阶年限和业绩成果等具体要求和条件,须符合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必须严格遵守职称评审中的下列时限。

  1.业绩时限。人才的业绩均计算到申报当年9月30日为止,不得在该时间结束后,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报。人才在该时限之后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下次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

  2.任职年限。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职称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为止。

  3.退休年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当年是否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均计算到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为止。

  4.报送时限。各单位材料报送需严格按照评审工作安排时间报送,过期不予受理,一律按放弃当年评审执行。

  四、申报材料

  (一)表格填报

  1.《甘肃省申报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8份,A4纸正反面打印,附电子文档,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年度+单位+姓名+类别。

  2.《申报职称任职资格业绩汇总审核表》一式2份,附电子文档。

  3.破格晋升人员专题推荐报告及《破格晋升人员审查登记表》一式2份,附电子文档。

  以上表格请从省人社厅门户网站首页→下载中心→表格下载栏下载填报。各类表格应严格按照填表要求填写,不得涂改。简表中“任现职后主要工作业绩”(对照硬化条件填写),只填写任现职以来的专业业绩。

  (二)材料提供

  1.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2.低一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文件)、近5年来年度考核情况、完成继续教育任务书;

  3.本人思想品德情况公示结果证明;

  4.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单位公示结果证明;

  5.代表本人学术水平和业绩成果的论著、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报告)以及专业技术荣誉称号证书(文件)、学术团体任职证书(文件)以及其它主要业绩证明材料。论文发表的刊物如改刊、更名等,本人应在申报材料中注明;

  6.廉政情况证明。

  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要求论文的,要在刊物原件的目录中醒目的划出自己的论文题目,以便查核。复印件另加目录装订成册。论文只复印论文杂志封面和本人所写部分,著作只复印封面、出版日期部分。

  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职称服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268号)文件精神,对可通过网络等手段查证核实的毕业证、论文、论著、荣誉称号、奖项、职称资格等,原则上可不要求提供原件,但需确保查证结果真实有效。

  五、报送方式

  (一)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进行“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3号)精神,2019年职称评审通过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gszcxt.cn:8000/zcxt)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评审(认定)、发证、查询,并启用电子职称证书。不在职称信息系统之外的线下安排申报。

  (二)本次审核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照申报人员系统上传材料,线下提供材料原件印证。

  (三)各市(州)、各部门要抓紧时间安排所属单位符合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的推荐申报工作。

  六、答辩准备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按照规定参加答辩。答辩人员要按文件要求准备个人汇报材料,确定1篇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在国家期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作为答辩论文,并提交5份该论文复印件,封面注明“×××同志答辩论文”。对论文不做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用高质量审计业务工作报告、审计科研课题、审计方法创新规范等成形式替代。符合此条件人员可提供相关材料作为答辩材料,提交5份,封面注明“×××同志答辩材料”。

  七、申报时间和报送材料地址

  (一)申报职称时间:网上申报、审核的截止时间是2019年9月30日24时,该时间点后职称申报系统关闭。

  (二)省审计厅人教处受理申报材料日期为2019年9月10日至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评审材料地址:

  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

  甘肃省审计厅人教处(333房间)

  联 系 人:张莉

  联系电话:0931-8929586

  邮箱:5983821@qq.com

甘肃省审计厅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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