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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审计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审计 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8日|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兰州新区组织部、审计局,甘肃矿区人社局、审计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处(职改办),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处(职改办),省属各企业集团人力资源部: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316号)和《甘肃省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49号)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度全省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全省参加2017、2018、2019、2020年度全国高级审计师 该内 容 由 中 审网 校 所属 ww w. au ditcn.com资格考试成绩 该内 容 由 中 审网 校 所属 ww w. au ditcn.com合格(含2018、2019、2020年度省内成绩 该内 容 由 中 审网 校 所属 ww w. au ditcn.com合格)并符合申报我省高级审计师 该内 容 由 中 审网 校 所属 ww w. au ditcn.com条件的人员。

       (二)符合申报我省正高级审计师 该内 容 由 中 审网 校 所属 ww w. au ditcn.com条件的人员。

       (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含申报当年到达退休年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业绩条件。全省范围有效职称的申报条件按照《甘肃省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49号)执行。

       (二)业绩时限。申报人员的业绩均计算到2021年9月30日为止。在该时间结束之后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报。申报人员在该时限之后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下次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

       (三)任职年限。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21年12月31日。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聘任的当月计算;其他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从取得职称资格的当月起计算。

       (四)转系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发生变化的,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转系列评审,并按新系列资格条件申报职称,其专业技术人员资历计算可按转系列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用)时间累计计算。转系列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须在新系列(专业)聘任(用)满1年以上。未转系列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

       (五)职业资格。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明确职称与部分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甘人职〔2017〕84号)、《关于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甘人社厅发〔2021〕9号)等规定,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并聘用(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可申报高一级职称。获国际联盟、国际联合会等相关国际组织认证的,根据认证的等级,参考其他业绩认定相应层级职称。

 

       三、申报方式

       2021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gszcxt.cn,可通过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窗口进入),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发证、查询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审计专业职称评审不通过“评委会考核认定”方式申报,在填写基础信息时注意下拉菜单的选择。

       申报人员申报、用人单位及各有关部门审核的具体操作程序,按照省职改办《关于“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3号)要求进行。

       个人申报时间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9月30日止。申报时间截止后将关闭申报通道,不再受理。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真实、完整、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及个人2寸彩色照片。材料类型为JPG、JPEG或PDF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若上传的单个文件是多个有序的图片,应将其转化为一个PDF文件上传。

       (一)学历证明材料

       1.2002年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12位数的验证码(验证有效期要在2021年11月底前有效)。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收费以及调整认证受理范围的公告》,2001年及之前取得的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学信网免费申请)。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取得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5.取得党校、军队院校学历的,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有关学历的佐证材料。

       (二)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材料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供现任职称证书和聘任文件,企业申报人员须提供现任职称证书。现任职称证书是转系列后取得的,还需上传原系列职称证书。申报高级审计师 该内 容 由 中 审网 校 所属 ww w. au ditcn.com人员须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栏目上传“高级审计师 该内 容 由 中 审网 校 所属 ww w. au ditcn.com资格考核成绩 该内 容 由 中 审网 校 所属 ww w. au ditcn.com合格证书”。

       以“全国注册会计师类职业资格”作为业绩条件的,须将“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上传到“其它业绩”栏目。

       (三)年度考核材料

       申报人员须如实填报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并上传考核资料。如以“年度考核获得3次优秀等次”作为业绩条件,还须将“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资料上传到“其它业绩”栏目。

       (四)帮扶基层经历材料

       须在“相关材料证明”栏目上传由用人单位出具的专业技术人员基层服务经历文件,包括服务单位考核文件、人事档案、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公积金缴存单、社保缴费单等能够证明本人基层服务工作经历的相关书面材料。

       (五)继续教育材料

       须在“相关材料证明”栏目上传近5年(2016-2020年度)的继续教育材料。

       (六)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

       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先选择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类别,再填写相应的经历内容,上传充分的佐证材料,并在“备注”中注明符合《甘肃省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49号)的对应条款。

       (七)业绩成果——论文论著材料

       期刊须在国家新闻出版署(http://www.nppa.gov.cn)进行检索,论文需进行查重率检索验证。被“中国知网”收录的论文,须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系统“检索验证地址”栏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告单;未被“中国知网”收录的论文,由用人单位统一联系“中国知网”工作人员进行查重,并出具查重报告(加盖用人单位印章)。2021年度职称评审论文查重率要求为:核心期刊论文不超过15%,省级期刊论文不超过25%。

       论文要分项上传期刊封面、主办单位页、版权页、目录页、正文、查重报告等,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论著要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未列入计划的教材不作为评审依据。

       八)业绩成果——课题(项目)材料

       申报人员须提供包括立项、结题(验收、鉴定)、成果登记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上传材料含立项、结题(验收、鉴定)材料的封面和个人排名页,且均须加盖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印章。

       (九) 公示结果证明材料

       用人单位要在本单位宣传栏等明显场所或通过单位网站、工作群等方式对申报对象的姓名、申报职称层级、品德考核情况、廉政情况、符合评价条件标准的业绩等申报材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证明上传到“相关材料证明”栏目。

       (十)其他材料

       职称申报人员要签订诚信承诺责任书,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品德考核情况和廉政情况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并上传至“相关材料证明”栏目。对照评审条件需要上传的其他无明确栏目的业绩材料,均可上传至“其它业绩”栏目,并在“备注”中注明符合《甘肃省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49号)的对应条款。

       所有申报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应加盖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五、审核推荐

       用人单位负责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符合推荐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员,按照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六、答辩评审

       申报人员答辩评审时间、形式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员须诚信申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职称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佐证材料。申报人员上传个人材料应清晰准确,避免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等情况。因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错过申报时间等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员承担。为确保申报工作顺畅有序进行,避免多次重复退回造成网络拥堵,占用系统资源等问题,影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正常申报,各级审核单位对申报人员上传的各项申报资料退回次数不超过3次,超过后系统将自动锁定为当前申报资料。

       (二)用人单位要充分发挥用人主体作用,按照“四公开”(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要求,有序推进本单位职称申报、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要认真落实中央“职称晋升、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等重要节点必须开展科研诚信教育”的要求,开展诚信申报职称教育,努力“构建政府监管、个人诚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管体系”。要将省上印发的《甘肃省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49号)在本单位网站、公告栏等公布、张贴,切实让每个专业技术人才学习对照。要切实落实“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业绩能力、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程序负责”的要求,把好职称申报的“第一道关”,在推荐前完成论文审核、论文著作送审、证书核查、业绩真伪辨别等工作。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专业技术人才的“论文等科研成果发表后1个月内,要将所涉及的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等原始数据资料交所在单位统一管理、留存备查”的规定,未交所在单位统一管理、留存备查的,可不作为职称申报评审依据,用人单位可拒绝推荐。

       (三)各审核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推荐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申报信息是否准确完整、申报推荐程序是否规范、申报专业是否与岗位和从事专业一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诚信体系。

       (四)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需准备原始材料备查。原始申报材料主要是在系统中上传的现职称证书、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业绩成果和论文、论著材料等原件,并按顺序整理,列出纸质材料清单。管理单位和评委会有权抽查部分原始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确需复核原始材料的,由主管单位、各市(州)、县(市、区)职改部门统一受理。原始申报材料由主管单位或下级职改部门按要求统一报送,不得由申报人员个人报送。

       (五)省内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登录账号和密码请与本单位主管部门联系获取(单位编内人员和编外人员账号均由单位创建,均从单位申报职称)。民营企业账号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所在地县(市、区)职改办负责创建。中央在甘单位须由主管单位出具委托评审文件,经省职改办同意后创建。

       联系人及电话:朱汉文    0931-8929315

       附件:参评人员诚信承诺责任书

甘肃省审计厅

2021年8月17日

学员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