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审网校2022年审计师精品班辅导协议条款
2022年初、中、高级审计师该 内容 由 中审 网校 所 属 www.au di tcn.com资格考试将于9月25日举行,广东中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旗下中审网校开展针对此次审计师该 内容 由 中审 网校 所 属 www.au di tcn.com考试的网络辅导,并开设签约精品班,学员(或用户)自愿参加中审网校审计师该 内容 由 中审 网校 所 属 www.au di tcn.com考试辅导精品班学习。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1.1.用户需为审计师该 内容 由 中审 网校 所 属 www.au di tcn.com考试报名该 内容 由 中审 网校 所 属 www.au di tcn.com人员,并按中审网校定价按科目缴纳精品班培训费用;
1.2.用户根据中审网校精品班课程进度自主安排学习;
1.3.用户在考试后如需享受精品班的后续服务,需按中审网校要求提供基本信息进行核对;
1.4.用户需与网校签订网上协议并提供正确的个人信息以及上传相关资料(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明文件、手机等)方可开始学习,如提供空白的、虚假的、涂改的信息视为放弃3.1款中的保过后续保障服务;
1.5.用户须按本协议2.5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填写重学申请,办理中审网校的重学服务,过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条 中审网校的权利与义务
2.1.中审网校在用户需要的前提下为用户提供精品班培训收费凭证(正式发票);
2.2.中审网校按当年度审计师该 内容 由 中审 网校 所 属 www.au di tcn.com学习卡标准提供网络课程供用户学习;
2.3.中审网校有权要求用户在需要办理重读手续时提供正确的个人信息(真实姓名、网校用户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准考证号、考试成绩该 内容 由 中审 网校 所 属 www.au di tcn.com,如未能提供正确信息,网校有权拒绝学员的重读申请;
2.4.中审网校有义务保证用户个人信息不得公开,只留中审网校备案使用;
2.5.中审网校在地方考生成绩该 内容 由 中审 网校 所 属 www.au di tcn.com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受理考生重学申请,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拖延办理。
2.6.用户购买精品班课程后,因自身原因或相关法规或政策等导致弃考的情形,中审网校有权不予以退款。
第三条 保障服务
3.1.根据学员最后考试成绩该 内容 由 中审 网校 所 属 www.au di tcn.com情况,按下表说明执行后续服务:
注意:最多连续3次考试(包括购买当次的)有效
审计师该 内容 由 中审 网校 所 属 www.au di tcn.com考试分数/科(部分) | 后续保障 | |
2022年考试成绩该 内容 由 中审 网校 所 属 www.au di tcn.com | 在1-59分之间 | 2023年免费重学 |
2023年考试成绩该 内容 由 中审 网校 所 属 www.au di tcn.com | 在1-59分之间 | 2024年继续重学 |
3.2.学员如当年成绩该 内容 由 中审 网校 所 属 www.au di tcn.com不过,次年须继续报名该 内容 由 中审 网校 所 属 www.au di tcn.com并申请重学,对于缺考的学员,或发生其他不利于考试的意外,导致学员当年没有成绩该 内容 由 中审 网校 所 属 www.au di tcn.com的,协议终止,学员不再享受免费重学。
3.3.对于考试成绩该 内容 由 中审 网校 所 属 www.au di tcn.com为1-59分区间的学员,中审网校需要核实学员该科目上课学习记录、课堂练习记录,以下任意情况将不能享受免费重学:
(1)未能完成所有模拟考场的练习;
(2)当年考试未过,次年不报名该 内容 由 中审 网校 所 属 www.au di tcn.com参加考试。
3.4.学员在当年顺利通过报读精品班科目的考试,协议终止,该科目下一年度不再享受免费重学服务。
3.5.学员在报读精品班交费后,网校将提供登录用户名给学员,该用户名不得借他人使用或与他人共用,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3.1的后续保障服务。
3.6.报读精品班的学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因任何目的,利用任何介质,通过任何渠道传播中审网校的网上学习内容以及网校老师在QQ群、YY语音频道等任何途径进行的辅导内容,一经发现如有违反,网校有权立刻终止该学员的学习权限,并有权依法追究该学员法律责任以及索取赔偿。
第四条 协议的签署、变更、违约责任
4.1.本协议通过网络签署,用户上传身份证扫描件后生效,请学员在签署审计师该 内容 由 中审 网校 所 属 www.au di tcn.com精品班辅导协议时,将身份证扫描图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件上传至中审网校;
4.2.如遇不可抗外力,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在自愿协调无果的情况下诉诸广州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
4.3.双方应遵守本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4.4.乙方有权进行师资调整,授课师资以当期实际授课老师为准,甲方不得以此为由申请退费;
4.5.本协议作为参加精品班的凭证,用户必须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并签署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