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区直考区(呼和浩特)2022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切实保障广大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2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考试顺利组织实施,根据当前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及考点实际,现将在区直考区(呼和浩特)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请应试人员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 正常参加考试(一码一卡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应试人员“青城码”和“国家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当日更新),持本人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核酸检测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精确到小时。
应试人员核酸检测时间应在9月23日上午9:00以后。
二、根据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2022年第70号、第74号、第75号、第76号、第77号)相关规定,下列情形涉及的应试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所有来(返)呼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施3天2检(即落地进行第1次核酸检测,第2次核酸检测应在入呼后24-72小时内完成),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将在“青城码”弹窗提示,主动检测后弹窗自动取消。
2、考试前7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乘坐始发或途经上述地区交通工具的来(返)呼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配合落实管控措施。提前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纳入社区(村)网格化管理。需要居家健康监测人员,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探亲访友。
3、其余地区来(返)呼人员自行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并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未获知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前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得聚餐、聚会,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考试前7日内有国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或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需如实向所在社区报告,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检测(第1、2、3、5、7天开展核酸检测);对近7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上述人员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5、对入境返呼人员实施“7+3”隔离管控措施。即对入境目的地为呼和浩特市人员,在第一入境地完成7天集中隔离返回呼和浩特市后,有固定居所的,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KN95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密切接触者”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开展核酸检测。
7、请应试人员持续关注呼和浩特疫情动态和最新的疫情防控公告,非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务必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政策,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提供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青城码”非绿码的;
3、2022年9月15日(含)以后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4、2022年9月18日(含)以后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域(县、区、旗)旅居史的;
5、2022年9月18日(含)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6、2022年9月18日(含)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7、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四、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1、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健康监测7天内的应试人员,次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应试人员;
2、考前7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应试人员;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近7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域(县、区、旗)旅居史,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
五、考前准备事项
1、应试人员须在9月18日开始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2、应试人员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3、应试人员须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随时关注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赴考准备。
六、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应试人员考试前10天非必要不出区,非必要不出所在盟市。
2、应试人员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3、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4、因防疫检测要求,应试人员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5、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两证一码一卡及核酸检测报告”,即身份证件、准考证、健康码、行程卡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备查。
七、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应试人员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身份核验时摘除口罩。
2.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和“就诊”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应试人员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嗅味觉减弱或消失、乏力、恶心呕吐、腹泻、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应及时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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