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1]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将选定的答案,按答题卡要求,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中题号1至25信息点。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人员中,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的是()。
A.上市公司的总会计师
B.持有上市公司3%股份的股东
C.上市公司控股的公司的董事
D.上市公司的监事
【答案】B
【解析】选项B: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属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特别规定,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国有独资公司特别规定的是()。
A.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可由董事会制定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B.国有独资公司合并事项由董事会决定
C.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D.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答案】A
【解析】(1)选项B: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事项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重要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事项,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2)选项C: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3)选项D: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3.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经2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C.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D.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答案】D
【解析】(1)选项A: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本题中,两名董事不足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选项B: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大会会议,在本题中,4名董事不足董事会人数的半数;(3)选项C: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本题中仅两名监事提议。
4.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在出现一定情形时当然退伙。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A.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被依法宣告死亡
B.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C.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D.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被责令关闭
【答案】C
【解析】选项C:有限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只进行投资,而不负责事务执行,因此,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5.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董事会拟对企业资产抵押的事项作出决议。下列关于该董事会就该事项表决规则的表述中,符合《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的是()。
A.该事项须由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B.该事项须由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C.该事项须由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D.该事项须由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表决通过
【答案】C
【解析】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事项属于合作企业董事会的特别议决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下列人员中,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的是()。
A.上市公司的总会计师
B.持有上市公司3%股份的股东
C.上市公司控股的公司的董事
D.上市公司的监事
【答案】B
【解析】选项B: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属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特别规定,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国有独资公司特别规定的是()。
A.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可由董事会制定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B.国有独资公司合并事项由董事会决定
C.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D.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答案】A
【解析】(1)选项B: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事项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重要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事项,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2)选项C: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3)选项D: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3.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经2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C.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D.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答案】D
【解析】(1)选项A: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本题中,两名董事不足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选项B: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大会会议,在本题中,4名董事不足董事会人数的半数;(3)选项C: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本题中仅两名监事提议。
4.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在出现一定情形时当然退伙。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A.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被依法宣告死亡
B.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C.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D.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被责令关闭
【答案】C
【解析】选项C:有限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只进行投资,而不负责事务执行,因此,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5.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董事会拟对企业资产抵押的事项作出决议。下列关于该董事会就该事项表决规则的表述中,符合《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的是()。
A.该事项须由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B.该事项须由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C.该事项须由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D.该事项须由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表决通过
【答案】C
【解析】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事项属于合作企业董事会的特别议决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