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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由外省市转入北京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31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签发单位同级出具的转出证明(第一联)、北京接收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的继续教育手续到所属区县财政局办理。

  在转入手续中,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签发机关无公章,必须在“转出证明”加盖省、厅级公章,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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