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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审计相关专业知识:财政法和预算法(3)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4日|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综合|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按照一定的评估原则、标准、方法和程序,对国有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定估算的活动。

  国有资产的占有单位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1.整体或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3.合并、分立、清算;

  4.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原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5.除上市公司以外的整体或者部分产权(股权)转让;

  6,资产转让、置换、拍卖;

  7.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8.确定涉讼资产价值;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

  占有单位收购非国有资产、与非国有单位置换资产以及接受非国有单位以实物资产偿还债务时,应当对相关非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示例】

  1.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有( )。

  A.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有偿转让占全部固定资产原值25%的非整体性资产

  B.国有独资公司将部分固定资产租赁给集体企业

  C.国有企业出售一车间

  D.中方总出资不占控股地位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将部分国有产权转让给本企业的外方

  【答案】ABCD

  三、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制度

  (一)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的方式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产权转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审批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其中,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所出资企业决定其子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其中,重要子企业的重大国有产权转让事项,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签财政部门后批准。其中,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需预先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示例】

  下列选项中,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管理制度不符的是( )。

  A.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

  B.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C.重要子企业的重大国有产权转让事项,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签财政部门后批准

  D.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事项经批准或者决定后,如转让和受让双方调整产权转让比例或者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答案】BD【解析】(1)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故选B项。(2)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事项经批准或者决定后,如转让和受让双方调整产权转让比例或者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有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批。故选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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