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审计师考试审计理论与实务:审计工作底稿(2)
1.业务类审计工作底稿基本要素
(1)业务类审计工作底稿应具备以下基本要素:①被审计单位的名称;②审计事项;③会计期间或者截止日期;③实施审计过程记录;⑤审计结论或者审计查出问题摘要及其依据;⑥索引号及页次;⑦编制人员的姓名及编制日期;⑧复核人员、复核意见及复核日期;⑨附件。
2.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基本要求
①内容完整、真实.重点突出;②观点明确,条理清楚.用词恰当,字迹清晰,格式规范③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之间勾稽关系清晰;④总工作底稿应在分项目审计工作底稿确定之后编制;⑤底稿所附的审计证明材料应当经被审计单位或其他提供证明资料者的认定签字。
3.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
应建立严格的复核制度。国家审计准则规定:审计工作底稿应当由审计组组长在编制审计报告前进行复核,并签署复核意见。经复核审定的审计工作底稿,不得增删或修改。审计人员根据复核意见检查审计工作底稿.确有需要改动,应当另行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并作出书面说明。审计人员对审计工作底稿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