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审计师考试审计理论与实务筹资与投资循环审计:举债筹资审计目标
(1)证实举债资金的真实性
确定已经记录在财务报表中的各项负债余额是否确实存在,有无虚设举债业务,从而多计利息费用,低计收益的情况。
(2)证实举债资金的完整性
审计人员通过审查有关合同、契约、文件和记录,查明有无少记、漏记的债务资金。
(3)确定所有权
审计人员应确定财务报表反应的债务是否属于被审计单位承担,有关抵押品是否确为被审计单位所有。
(4)证实举债筹资的合法性
审计人员应确定企业举债是否合法,有无乱集资的问题,举债单位是否遵守债务合同、契约规定。
(5)证实分类正确性
确定举债筹资及其利息、折价或溢价以及其他与债务相联系的经济业务都经过恰当的分类。
(6)确定举债筹资业务截止期的正确性
通过查阅原始凭证、账簿记录,确定债务是否恰当地记录在所属的会计期间,债务利息是否均已正确核算和预提。
(7)证实举债筹资业务过账和汇总正确性
验证债务明细账记录是否正确,明细账余额与总账余额是否相符,账面余额与财务报表该项目金额是否相符。
(8)证实举债筹资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