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师考试理论与实务重点:顺查法和逆查法
顺查法和逆查法
审计取证方法按其取证顺序与记账程序的关系可分为顺查法和逆查法。
(一)顺查法
顺查法指审计的取证顺序与反映经济业务的会计资料形成过程相一致的方法。
在这种方法下,(1)检查原始凭证真实、合法性,(2)以记账凭证或记账凭证汇总表核对日记账、明细账和总账,视其是否一致,并经过账账、账实的检查核对,(3)经核实的账目与财务报表相核对,并分析确定财务报表编制的真实、合法性。
优点:审计过程全面细致,一般说来不容易遗漏错弊事项,因此,审计质量较高。同时由于方法简单,所以易于掌握。
缺点:事无巨细,不突出重点,机械繁杂,工作量大,不利于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适用范围:业务规模较小、会计资料较少、存在问题较多的被审计单位。
(二)逆查法
逆查法是指审计取证的顺序与反映经济业务的会计资料形成过程相反的方法。
审计人员应(1)分析检查财务报表,从中发现异常变动和问题线索,确定审计重点。(2)追查至相关的日记账、明细账和总账,通过账账、账实的检查核对,进一步确定需要重点检查的记账凭证。(3)核对记账凭证直至原始凭证,以最终查明问题的原因和过程。
优点:可从审计事项的总体上把握重点,在发现问题线索的基础上明确主攻方向,因而目的性、针对性比较强。由于突出重点,因而可以节省人力和时间,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缺点:由于运用逆查法一般不需详细审查,因此可能遗漏重要错弊事项。此外,在技术上逆查法比顺查法要复杂,掌握起来难度比较大。
适用范围:业务规模较大,内部控制系统比较健全,管理基础较好的被审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