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红会公开芦山地震捐款流向审计报告
12月23日,新疆维吾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公布了2013年四川芦山地震灾区捐款金额及流向情况的审核专项报告。这是新疆维吾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首次根据《红十字会法》要求,公开招标聘请社会审计机构,主动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这份第三方审计情况报告显示,经审核,2013年4月20日至7月11日期间,新疆维吾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本级募集的芦山地震灾区捐款总金额为150.82159万元,支出金额为12.60605万元。除去直接捐给灾区省级红十字会紧急救援的费用外,剩余捐款的98%全部按要求汇缴至中国红十字会,统筹规划援助灾区。届时,相关支出情况将由中国红十字会组织审计,并向社会公布。
这份报告由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之前,这家事务所经公开投标招聘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捐款情况的第三方社会审计机构。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提供的芦山地震灾区捐款期间开具的专用收据、捐款记录及网上银行交易明细、银行对账单、流水单等情况,社会审计机构分两个时间段进行了审计。
报告显示,4月20日至5月20日期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本级总共募集到100.82414万元。4月22日,向四川省红十字会捐款10万元用于紧急援助并支付公益账户开户行手续费10.5元;5月21日至7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本级募集捐款共49.99745万元。按照中国红十会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自留灾区捐款剩余(全部捐款中除去向四川省红十字会捐款10万元后的剩余部分)的2%,用于后续对灾后重建项目的督导等工作,并从自留费用中支付了2.60605万元作为新疆红十字蓝天救援队赴芦山地震灾区救援的往返交通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会本级自留金额也将进行内部审计,接受政府审计部门等的监督。
“我们的捐款情况有政府审计、项目审计、内部审核等多种审核方式,第三方审计只是其中一小部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马龙说,对于重大事件的捐款情况一般政府审计部门会提出审核,但今年政府并没有提出审计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会便公开招聘了第三方审计机构来监督工作。
马龙说,主动接受监督并及时公开审计结果,将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当然,这并非是我们打造公开透明红十字会的惟一途径。我们正在积极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的要求筹建捐赠平台和筹资管理系统,以便老百姓能随时查询捐款项的流向,为红十字会重建公信力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