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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公告透露多项财税改革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6日|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审计署1月10日发布的“2012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透露了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区域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转移支付管理等多个领域的改革方向。
  审计发现,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部分年初预算与实际支出存在差异。对于8项基金代编预算112.97亿元全部未执行问题,审计署公告指出,财政部正在研究设立政府性基金预算调节基金的可行性,拟将政府性基金超收收入和结余结转资金转入调节基金,解决政府性基金代编预算执行率偏低问题。
  对于执行中项目调增调减较多的问题,审计署整改公告指出,财政部拟研究建立基金支出项目库,规范基金支出项目管理,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对已批复部门预算的支出项目,除无法预见的临时性或特殊事项外,一般情况下不作调整,政府性基金超收收入原则上当年不安排支出。
  对于审计中发现的基金预算下达不及时、年底追加追减中央本级基金预算问题,审计公告指出,财政部拟提前开展政府性基金预算的项目论证审核,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对政府性基金预算中政策明确的据实结算项目,原则上全部列入年初预算,执行中进行清算,对政府性基金中的地方转移支付,将按规定时间及时下达地方,增强地方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的 完整性。
  审计署公告提出了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较多的问题,并指出,财政部已将清理规范区域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深化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严格控制税收减免事项,要求除专门的税收法律法规外,起草其他法律法规时不得具体规定税收减免事项。
  审计署公告还称,财政部明确将区域发展规划与税收优惠政策脱钩,今后各类区域发展规划均执行国家统一财税政策,不得突破现行制度规定出台具体财税优惠政策。
  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问题,审计署整改公告称,有4000户中央部门所属企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此,财政部正在对未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国有企业开展清理摸底,拟结合正在推进的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改革,分类分批逐步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
  审计署还指出了转移支付管理不够完善的问题,并透露,对于31项专项转移支付尚未制定管理办法问题,财政部已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订和完善相关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目前,有两项已出台,14项正在抓紧研究或制定,8项被取消或合并,其余7项也将尽快制定。
  对于25项专项转移支付因投入市场竞争领域、投向交叉重复等需要清理整合的问题,审计署公告称,财政部正积极研究清理整合工作,目前已取消1项,拟将投向市场竞争领域的4项改为投向市场配置资源失灵领域,正会同相关部门对分配交叉重复的20项进行清理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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