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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车船税计算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0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单选)某公司2012年2月1日购入一载货商用车,当月办理机动车辆权属证书,并办理车船税完税手续。此车整备质量为10吨,每吨年税额96元。该车于6月1日被盗,经公安机关确认后,该公司遂向税务局申请退税,但在办理退税手续期间,此车又于9月1日被追回并取得公安机关证明。则该公司就该车2012年实际应缴纳的车船税为( )。
A.240元
B.480元
C.640元
D.880元

 


【答案】C
【解析】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该公司就该车2012年实际应缴纳的车船税=10×96÷12×(4+4)= 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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