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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诉讼时效中断说法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相关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为诉讼时效的重新起算,诉讼时效的中断可以数次进行,只是不能超过20年最长诉讼时效的限制
B.对于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的事由,对其他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C.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D.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

解析:该题选B,对于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的事由,对其他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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