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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善意取得制度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0日| 作者:| 来源:网络|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单选)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的是()。
A、保管人将其保管的机器设备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
B、电脑的承租人将其租赁的电脑向不知情的债权人设定质权
C、动产质权人擅自将质物转质于不知情的第三人
D、受托代为转交某乙物品的人将该物品赠与不知情的第三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第三人接受赠与,属于无偿取得,不构成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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