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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件计算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单选)位于市区的某公司2011年12月应缴纳增值税170万元,实际缴纳增值税210万元(包括缴纳以前年度欠缴的增值税40万元)。当月因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获得增值税退税60万元。则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为( )。
A.15万元
B.17万元
C.21万元
D.53万元

 


【答案】C
【解析】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对纳税人被查补的三税,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补征。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为7%。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210×(7%+3%)=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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