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市交通局:出台交通系统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近日,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实施和责任界定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对于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具体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真正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一是完善经责审计工作体系,实现交通系统全覆盖。《办法》明确规定,将干部管理权限由市交通运输局内部管理的,并负有经济责任事项的科级及以下领导干部归入内管干部的范畴,原则上实行3年轮审一次,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二是健全内管干部考核机制,扩大经责审计影响面。《办法》明确规定,重点对领导干部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资金使用权、遵守财经制度以及廉洁从政情况进行评价。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奖惩、后续管理等的重要依据。
三是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强化内管干部执行力。《办法》明确规定,对内管干部的经济责任情况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承担责任做出界定,明确责任,落实监督,进一步为提升交通系统内管干部执行力。(张俊雄 花屹)
下一篇:江苏灌南县内部审计协会工作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