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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五强化抓实金融企业会计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5日| 作者:| 来源:北京专员办|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导读】对金融企业会计监督检查是专员办一项常规而重要的工作,对提高金融企业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规范会计行为、维护财经秩序、防范财政金融风险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北京专员办为较好地履行职责,从五个方面入手扎实开展金融企业会计监督检查。

  一是发挥联动优势,抓实查前培训。根据检查对象的不同,北京专员办在检查之前均聘请北京银监局、北京保监局、北京证监局一线监管人员对参检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侧重于行业发展现状、业务创新、监管政策、监管重点、行业存在的系统性问题、违规问题的操作方式、检查的方法等方面。此外,北京专员办还将近年来各专员办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经验做法进行归纳总结,并组织参检人员进行学习讨论。通过培训使参检人员明确目的、熟悉政策、开拓视野,提高实战能力。

  二是把握企业特征,明确检查重点。虽然同类型的金融企业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但由于发展背景、经营规模、经营战略、决策者意志等因素的影响,每家金融企业又存在其特有的个性。在检查前北京专员办除通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被检查单位所处行业的共性问题外,还要与被检查单位进行初步沟通,分析其财务报告,了解其个性问题,充分把握金融企业的特征,并根据财政部的总体要求,结合社会热点,清晰检查思路,明确检查重点,确保有的放矢。

  三是严格检查流程,加强质量控制。检查严格按照财政部印发的《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做到不缺不漏,行为规范。在检查实施期间加强与被检查单位的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力争将工作做深做透做细。强调出具的检查工作底稿要版面规范、内容完整、表述准确,并要求相互复核。针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疑难问题,采取集体讨论研究定性,必要时向业务监管部门、税务部门等进行政策咨询,并及时向财政部进行请示汇报,确保定性准确。

 四是合理安排部署,强化责任意识。根据金融企业的业务流程,将检查内容按条块进行分解,并结合参检人员的业务特长进行分组。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组长对整体检查质量负责,小组长对本小组的检查质量负责,每位参检人员对各自的检查质量负责,做到责任清晰、任务明确、各有分工、各负其责。同时要求参检人员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对发现不属于自己检查范围的线索及时通知他人,防止遗漏。

  五是落实追踪问效,确保检查成效。财政检查处理决定下发后,北京专员办均指定专人负责督促被检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并要求按规定时间报送整改报告。负责人将整改报告与财政检查处理决定逐条进行比对,审阅报送的整改资料是否齐全,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整改结果是否彻底。对整改不彻底的被检查单位,督促其进行二次整改,必要时进行回访式检查,以维护财政检查的性和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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