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进一步推动落实审计招标规范
【导读】7月31日,安徽省财政厅发出《关于进一步落实财政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招投标规范>的通知》(下称通知)(财会[2014]1059号),对健全审计服务招投标机制提出具体要求,遏制招标活动中过于注重报价,忽视注册会计师专业价值,竞相压价和恶性竞争的现象。
《通知》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购买审计服务的招投标活动越来越多,不断出现招标单位将服务收费报价作为确定事务所中标的关键因素甚至唯一依据等现象,引发了注册会计师行业低价恶性竞争问题,导致事务所简化审计程序,降低执业质量,直接威胁到招标单位的工作质量和利益,扭曲了会计信息,损害了公众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
《通知》强调,审计服务招投标不同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招投标活动,其成本和价格均有着特殊的形成机制。审计产品也不同于在市场上可以采购到的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的商品,因而不宜采用采购一般商品和服务的招投标方式。鉴于审计服务的特殊性,财政部制定的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招标规范,其核心内容有三项,分别是会计师事务所投标报价在招标项目评审中所占的权重最高不得超过20%;以报价与平均报价差异的绝对值作为评审标准,差异绝对值越小,所得分值越高;评标委员会成员中熟悉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专家一般不应少于成员总数的2/3。
《通知》要求,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有关部门要深化对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价值的认识,严格执行审计招投标规范,尊重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内在规律,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政府职能转变、经济方式转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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