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会计事务所和评估机构被"亮黄牌"
【导读】证监会责令1家会计所改正,对4家会计所、29位注会、5家评估机构、11位注评师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9日表示,证监会于2013年对3家会计师事务所、5家评估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对16家会计师事务所的33个审计项目、15家评估机构的18个评估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旨在进一步督促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与资产评估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
张晓军指出,通过检查,证监会发现会计师事务所与评估机构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与机制不完善、质量控制部门人员力量薄弱、总分所管理未实现一体化;第二,在执业质量方面,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流于形式、内控该 内容 由 中 审 网 校 所 属ww w.a uditc n.com测试审计程序不充分、持续经营能力评价程序不到位、重要实质性审计程序缺失、审计工作底稿不完善;第三,个别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及其近亲属存在违规买卖股票的行为。
“部分评估机构存在的问题集中在评估执业环节,主要包括现场调查工作不充分、对评估资料的分析不到位、个别评估假设欠缺合理性、评估参数选取缺乏合理理由、评估报告与评估说明披露不充分、评估工作底稿不完善等。”张晓军称。
据张晓军介绍,根据检查情况,证监会对1家会计师事务所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4家会计师事务所、29位注册会计师、5家评估机构、11位注册资产评估师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3家会计师事务所、13位注册会计师、4家评估机构、10位注册资产评估师采取了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会计师事务所与评估机构存在的上述问题具有一定普遍性,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与评估机构中也有所体现。作为资本市场的监管者,证监会始终高度重视对会计师事务所与评估机构的监管。”张晓军表示,近年来,证监会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与评估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与评估机构的执业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规范执业,提高执业质量,对保障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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