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呈祥源 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再用"红牌"
【导读】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已日趋成熟并取得显著成绩该 内 容由 中审 网校 所 属 w w w . a u ditcn.com,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
背景:财会信报9月15日以《福建撤销厦门呈祥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资格》为标题,报道了福建省财政厅对在2012~2013年执业质量检查中发现的厦门呈祥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呈祥源”)存在的严重执业问题进行处罚。目前,这一事件有了新进展。福建省财政厅近期对呈祥源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送达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写道,因该所在2013年1~6月开展业务期间,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福建省财政厅决定对该所给予撤销的行政处罚。因其他方式无法正常送达,依法向该所公告送达。这也是2006年以来,事务所许可被撤销的最新典型案例。
呈祥源会计师事务所许可被撤销
查询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可知,呈祥源的批准设立时间为2008年2月3日,主任会计师为潘炳奠,副主任会计师为陈福尧。同时,以上二人也是该所合伙人。该所有执业注册会计师四人:韩萍、陈福尧、潘炳奠、董如山;从业人员12人。
该所原名为福建百润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福百润”)。2012年10月19日,经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福百润更名为厦门呈祥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在更名之前,该所于2011年12月28日曾受到福建省财政厅的警告处罚。记者从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了解到,被处罚的原因是该所对厦门康柏投资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年度审计时,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了不实审计报告。同时,该份审计报告未按规定向财政部门进行报备。
本次福建省财政厅之所以给呈祥源发出撤销的行政处罚公告,是因为福建省财政厅在对该所2012~2013年执业质量检查中,该所存在严重执业问题。
检查发现,在2013年1~6月执业期间,该所出具了6920份报告,其中,没有审计工作底稿的报告为6254份,占比90.37%;有简易审计工作底稿的666份,占9.63%。在有简易审计工作底稿的报告中,存在未履行必要审计程序、在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业务报告的问题。同时,在检查过程中,该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陈福尧、韩萍、董如山没有提供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逃避检查及调查。
福建省财政厅认为,该所的行为违反了《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和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2005]24号)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和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福建省财政厅决定给予该所撤销的行政处罚。
针对注册会计师个体,福建省财政厅还分别查明了潘炳奠、陈福尧、韩萍、董如山等四名注册会计师的违规行为。
福建省财政厅认为,潘炳奠作为呈祥源所的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该所逃避检查及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即出具报告的违法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为此,福建省财政厅对潘炳奠给予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行政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该所还以呈祥源主任会计师潘炳奠的名义出具了2228份业务报告,其中在未履行必要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由潘炳奠直接签名出具的审计报告达358份。
陈福尧是呈祥源的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福建省财政厅认为,陈福尧对呈祥源拒绝向福建省财政厅提供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逃避检查和调查的严重违法行为负有主要责任。福建省财政厅决定对其给予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行政处罚。
同时,在未履行必要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陈福尧出具了2170份业务报告。
此外,该所签字注册会计师韩萍、董如山拒绝向福建省财政厅提供工作底稿及有关资料。同时,韩萍、董如山在未履行必要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情况下,于2013年1~6月期间,分别出具了4750、4692份业务报告。福建省财政厅对韩萍、董如山二人分别处以暂停执行业务1年的行政处罚。
近年因违规而被撤销的事务所超过60家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国800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是会计信息的鉴证者,是“三位一体”会计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必须认真履行好审计鉴证职责,切实提高执业水平和执业质量。
事实上,财政部及各级财政部门是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管的主力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已经成为财政部门的一项常规工作。
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昆今年3月25日在全国会计金融监督总结布置会上指出,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共检查了5421家会计师事务所,查处了一批重大典型案例。
刘昆指出,会计监督要重点研究如何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社会监督的辐射作用。要通过强化监管,真正使注册会计师行业成为市场经济的防火墙,充分发挥社会审计监督在“三位一体”会计监督体系中的职能作用。
检查发现,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尤其是中小事务所内部管理较为薄弱,质量控制存在缺陷,执行审计准则不到位,执业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为:部分事务所风险导向审计流于形式,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证据获取不充分,审计报告披露不全面,个别事务所甚至出具虚假审计验资报告;部分事务所管理薄弱,在内部治理、质量控制、档案管理等方面未健全和有效执行相关制度,存在自身会计核算不规范、未按规定计提职业风险基金等问题;少数事务所存在恶性竞争、审计收费偏低、未按规定进行业务报备等问题。同时,各级财政部门对检查发现问题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都做出了严肃处理。
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局长吴奇修介绍,2013年间,财政部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对德勤等44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检查,发现审计程序缺失、内部控制流于形式、财务核算不规范、分所管理失控等问题。经集中审理,共对2012年会计监督检查涉及的57家会计师事务所下发了处理决定。
一般而言,会计师事务所资格许可被撤销、撤回的几种情形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因合并、分立、终止、清算而交回会计师事务所证书;会计师事务所不能满足设立条件而撤回会计师事务所证书;会计师事务所因严重违法而被撤销会计师事务所证书许可。这里的撤销许可是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最严厉处罚。
记者了解到,2013年,各地财政部门对122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经营业务、撤销许可等行政处罚,其中对山西方华、吉林松原鹏程、江苏昆山保信、陕西格林等4家会计师事务所给予撤销许可的行政处罚。
再往前看,2011年,当地财政部门对辽宁阜新朝霞联合、天津渤海等2家会计师事务所给予撤销的行政处罚;2008年,当地财政部门依法撤销了吉林宏大、白城金石、重庆君健、重庆腾达等18家事务所;2007年,当地财政部门撤销22家事务所;2006年,撤销21家事务所。
可以说,2006年至今,已有超过60家会计师事务所因为违规而被各级财政部门撤销许可,“红牌罚下”。
除了会计师事务所有被撤销许可的最高处罚外,对注册会计师个体的处罚也有最严厉措施——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记者了解到,2012年,当地财政部门共对131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警告、80名注册会计师予以暂停执业、3名注册会计师予以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行政处罚。
2011年,当地财政部门对2名注册会计师吊销证书;2008年,当地财政部门对13名注册会计师吊销证书;2006年,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2人。
可以说,对会计师事务所撤销许可,以及对注册会计师吊销证书,这两张“红牌”也是财政部门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最厉害的武器。用好这两张“红牌”,将会让注册会计师行业更健康地发展。
此外,还需要提醒的是,财政部门在对违规事务所亮出“红牌”,将其罚下之后,还要警惕那些“金蝉脱壳”的行为。
有业内人士就如此评说:会计师事务所像加盟店,事务所换了名字,但其审计流程、人员、专业及机构的核算都是沿用原来的一套,变动较小。
比如,呈祥源就因为其前身福百润被福建省财政厅处罚而改为现在的名字。再比如,部分被证监会撤销证券业务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集体流动”,带着项目加入其他证券所。这些“带病合并”的行为都值得监管层的关注。
这里要提醒监管机构,对违规的事务所亮出“红牌”,也要防止百死不僵、甚至“换个马甲”从而死灰复燃的情形出现。
短评
讲原则、敢碰硬、不护短,严厉处罚极少数违背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一方面说明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已日趋成熟并取得显著成绩该 内 容由 中审 网校 所 属 w w w . a u ditcn.com,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
因违规而撤销许可证书,既是给其他事务所敲响了警钟,同时也是落实会计师事务所退出机制的必然选择。尤其随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推进,在“宽进严管”成为共识之后,对于违规的处罚尤为重要。部分注册会计师认为的那种“抬脚进了门槛就是进了‘保险箱’”的观点真的错了。
笔者也希望财政部门能够继续加强监管,同时也协调监管、改善监管以及规范监管,尤其是“多头”监管。让监管为注册会计师行业乃至中国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为中国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来源:财会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