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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重大差错 天目药业公司被责令改正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0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导读】目前,浙江证监局要求天目药业在2014年9月30日前,改正前期信息披露中的重大遗留和差错,并公开向投资者道歉。

  因存在信息披露重大遗漏,相关财务报表存在重大差错,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天目药业(600671.SH)采取责令改正措施。8月,上海证券交易所亦对其作出通报批评,称其存在以定期报告替代临时公告、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股权事项、拒不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日常监管工作等问题。

  天目药业26日晚间公告称,9月23日,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于9月23日下发关于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浙江证监局指出,2013年,虽然天目药业将其控股子公司深圳京柏医疗设备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了该公司股东梁满初,但未在2013年年度报告中按规定披露处置子公司股权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存在信息披露重大遗漏。

  此外,在201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中,天目药业依然将深圳京柏作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相关财务报表存在重大差错。”

  目前,浙江证监局要求天目药业在2014年9月30日前,改正前期信息披露中的重大遗留和差错,并公开向投资者道歉。

  该公告同时表示,8月22日,天目药业收到上交所下发的拟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通知,列举了公司存在的问题,其中包括公司对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整体搬迁事项以定期报告替代临时公告;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转让子公司深圳京柏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股权事项;拒不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财苑)的日常监管工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拟对天目药业和公司前任董事长宋晓明、现任董事长胡新笠、现任总经理杨宗昌及前任董事会秘书徐欢晓进行通报批评。目前上交所正在履行相应的纪律处分程序。(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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